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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放血疗法(1/2)

黄昏之时,金色的阳光慢慢没入在了大山之后,只还留下点点的余辉。

此时的春装,几乎变成了红色,给人一种萧瑟的气息。

风儿吹过,一阵黄沙漫天,遮蔽了天空。

只不过,此等景象却没有带给村民任何的凄凉悲怆之感。

相反,此刻他们个个都是面露欣喜之色,红彤彤的脸上写满了喜悦。

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们以后,再不用为这疫病而忧虑了。

小花也是忙活了一下午,累得是满脑门子汗。

他也没了之前的矜持,挽着袖子就胡乱的抹了抹脸上的汗。

他也很高兴,不知为何,在看到那些村民喜悦的表情的时候,他也不由得心中窃喜。

此时,大胡子与墨卿已经被围了起来,村民们感谢的感谢,拜倒的拜倒。

至于小花,却没有加入这场热闹的狂欢之中。

因为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吴争貌似还被捆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于是小花忙转过身,看向椅子摆放的位置。

此刻的吴争,已经接近休克了。

他的嘴唇不停的颤抖,有些干瘪的样子,脸上毫无血色,很像是久病缠身的老头子。

小花不禁动容了,他感觉吴争好似在说些什么,因为他分明看到了对方的嘴唇在不规则的动。

接着小花凑到对方嘴边,尽量使耳朵贴近了。

然后,小花就听到吴争在不停的念叨着一句话:“小花你个挨千刀的。”

好吧,小花挑了一下眉毛,挨千刀就挨千刀吧,毕竟吴争是这次的大功臣,暂且不与之计较了。

傍晚,几人被安排了房间,虽然屋舍看起来还是破破烂烂的样子,但这已经是村里最好的待遇了。

屋子很简陋,但好在床还是够用的,众人于是点着蜡烛,就钻进了屋子。

不得不说一下,吴争这货的恢复能力,吃过了饭,他就又变得活蹦乱跳了。

只不过,小花总感觉吴争在有意无意的跟自己保持距离。

他也不甚在意,吴争小孩子脾气,过几天可能也就忘了。

墨卿却在此时,问了这么一句:“吴争的恢复能力,好似比普通人都要强啊?”

小花嘴角翘起一个弧度,他就知道墨卿会问这个问题。

其实不只是墨卿,就连大胡子心头也是一直有着这个疑问。

话既然已经说了出来,小花也自然没必要为吴争再遮遮掩掩了。

于是他就开口淡淡的道:“上次之后你们应该就已经知道了,吴争他不是人。”

“不是人?”墨卿与大胡子即便已经得知了这个秘密,但听到小花的叙述还是不禁惊讶出声。

然而,这不是人三个字,听在吴争的耳朵里,却变成了另外的意思。

他为何会感觉,小花在骂他呢?

难不成是错觉?

“但是。”墨卿就在此时,又问出了他的疑问:“据我所知,就算不是人类,也不可能有此等恐怖的恢复能力吧。”

“没错”。

小花点头,继续说道:“说起来,吴争的身体比较特殊,他是一个半妖



而且他的血液,有着一些特殊的功效。”

“哦?”墨卿不禁玩味的看了一眼角落里,坐着不停揉捏肚子助消化的吴争。

原本他怼吴争的看法,也就姑且把对方当成了一个贪生怕死的饭桶,可在听到小花之后的叙述,他不由得对吴争又刮目相看了。

大隐隐于市,高手在民间啊!

其他关于吴争的事,小花没有再透露。

一方面,那些也只是小花的一些猜想。

另一方面,让他们知道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

一夜无话,第二天,几人没有多在村子里停留,骑着马一溜烟就离开了。

几人走得无声无息,以至于当他们都离开了村子好远,村民们才发现。

从此之后,村子里就立起了一座雕像,刻得赫然就是小花的模样。

已经耽误可很多时间,小花四人便又加快了速度。

连续骑马行进了几日,再没发生任何的变故。

按照大胡子的说法,他们已经离极南之地不远了。

其实不用大胡子说,周围环境的变化已经很明显了。

路旁的树木,已经是郁郁葱葱。

大片的青草生长在地上,满上遍野一片绿色的海洋。

“这就是极南之地?”吴争不禁疑惑道:“你们不是说极南之地几乎寸草不生,是个不毛之地吗?”

众人没有回答,而是接着骑马行进。

渐渐的,吴争能够感觉出来,这树木开始变得稀疏起来,从最开始的遮天蔽日,逐渐变成了零零散散状。

终于,在又是一阵快马飞奔之后,树丛终于到了尽头。

在树丛的前方,变成了一大片的草地,只不过此处的草,也要比之前的要稀疏许多。

小花骑在马上,眺望了一下远方,随后说道:“前面是一片戈壁,我们从这里走应该能很容易绕过南耀国的追杀。”

墨卿与大胡子闻言,都是点了点头,没有意见。

只有吴争这货,心里有些发虚,忍不住道:“要不咱们还是换条路吧,毕竟这里连户人家都没有。”

然而,却无人搭理吴争,姑且权当吴争放屁了。

吴争嘴角抽了抽,又吸了吸鼻子,没有再说话。

小花如此计划,实在是再保险不得了。

经过上次的战斗,他深知了南耀的实力。

他们既然能够派出一个化形境界,就肯定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而这个戈壁滩,虽然看似危险,但却是直通极南之地,无疑是最快的通道。

更何况,戈壁与沙漠还不尽相同。

所谓沙漠,那才真正是人类禁区,在里面不仅要面临时刻被渴死饿死的危险,还要时时刻刻防备着风沙与流沙。

而戈壁却不同,虽然也同样干燥,但却并不至于一点水也没有。

而且这种地形,地表并不全是流动的沙子,这样也给骑马带来了极大的可能。

又检查了一遍食物和水,小花才一声令下。

于是几人坐好,马儿便飞奔进了那无尽的隔壁。

四人带了大概五天的粮食,考虑到戈壁的炎热,水带得则更多一些。



说大胡子之前来过此地,他当时也就仅仅骑马行进了三天,便已经到达了那极南之地。

因此,由他带路,五天已经足够了。

进了戈壁,吴争便感觉皮肤像是烧起来了一般,周围环境就像是大火炉,不停的在炙烤着他。

马儿也显得有些疲惫,因为地形的缘故,踩下去总是深一脚浅一脚的。

说起来,这种地方最适合的代步工具还是骆驼,马这种生物确实不适合。

不过眼下也没有骆驼,只得暂时将马儿当做骆驼使用,并且在心里不断告诉自己,这就是骆驼。

行进了一整天,几人已经算是深入戈壁深处了。

在这里,几人找了个避风的位置就停了下来。

傍晚的戈壁滩很是寒冷,好在这里的阴凉处还有小草和老树生长,柴火还可以找到。

当几人准备吃晚餐的时候,小花突然一拍脑袋,感觉事情不妙了。

他的反应引起了吴争三人的警觉,还以为是有敌人来了,忙是起身做战斗状。

然而,他们却见到小花摇头叹息,嘴里说了一句:“我们忘记计算马的消耗了。”

听到小花此言,大胡子也感觉不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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