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三百五九章 专业人士(1/2)
要找“命运之神”
的垂青当然是必要的,不过仔细想了想之后,贾鸿渐觉得找了“命运之神”
之后,这替代国原则上面华夏高科也很容易不讨好。!
为什么?
因为替代国那就是要成为一个标准的,就是用来衡量中国企业是不是低于所谓的“成本价”
进行销售的!
这成本价哪儿来?
就是替代国的企业的平均成本价啊!
打个比方来说,找了印度来当所谓的替代国,而印度手机厂商他们有几个是有自己的液晶生产线是有几个有自己的圆晶厂的?
他们印度有几个类似富士康以及比亚敌这种大型代工企业的?
所以哪怕找印度来做替代国,这印度的国产手机生产价格必定是比华夏高科高的!
华夏高科可以用自家的液晶面板,可以用自家生产的cpu和通讯基带,然后还有比亚敌廉价的代工成本,这本身就可以让手机真正的制造成本尽量贴近物料成本!
华夏高科的sphone那物料价格加在一起是4083人民币,而代工费用什么的加载一起最后是4300块钱出头!
而同样的物料如果让印度厂商来购买,那价格可能就要4300了,因为他们很多东西不能自产,是要给卖家利润的啊!
而且再加上代工费的话,人家手机价格是不是可能就4600或者4700了?
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人家会不会就认为华夏高科是低于成本价在销售,认为这就是倾销?
那不选印度?
不选印度选比的咱也亏啊!
选日本的话。
日本人工多贵的?
这最后成本肯定比华夏高科高啊!
否则的话长宏怎么超低价给日本的家电企业代工微波炉的?
同样的技术要求材料要求工艺要求,最后中国做出来的产品价格能是日本的一半!
成本低外加三班倒这本来就是咱从日本抢工业订单的法宝啊!
如今要是日本成为了替代国,可不是显得咱们华夏高科低于成本价了么?
所以实际上想想的话就可以发现,因为咱们中国在世界上太特殊了,不管比咱发达的还是比咱不发达的国家,成本都比咱高!
这样一来不是找比咱好的比咱差的来做替代国都是对咱的不公平么?
这事儿可不是贾鸿渐瞎想的,现在是05年,虽然国内人工工资什么的还没有涨起来,不如2012年时候的工资水平高,但是中国大工业制造的成本比别的国家高。
真不是完全靠着低工资的!
首先来说。
接近100%的成年人都接受过最基本的教育,从15岁开始的年龄段基本上都可以进工厂的生产线进行生产,这是多少比咱差的国家梦想都不敢想的!
然后咱国家的基建水平跟比咱差的国家比起来,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虽然咱中国这边整天修路。
大家抱怨高速收费高。
可是印度才几条高速公路?
而中国这几年是遍地造高速啊!
像是上沪到苏北最北端的城市。
以前要是走国道的话要10个小时左右,坐火车因为苏北就一条铁路到惠州省的,所以还需要绕一圈。
也需要12个小时才能到。
可是有了高速之后,6个小时就能到,这是什么概念?
就是因为这么一种基建好,外加中国工业门类齐全,不管水平有多高,起码各种门类上下游零配件在国内都找得到,而且价格都基本上是世界最低!
这结果就是人家美国人的企业在90年代的时候可能是日本买的面板和他们本国的cpu以及硬盘,送到呆湾去进行组装。
而在21世纪的大陆呢?
直接在这么一个区域内就**不离十的可以采购完成了!
这样一来整体效率和成本不是要下降的多了?
这一下子中国区域内本身不就是有点形成了“全球化采购”
的概念了?
而像是什么越南泰国呢?
他们的产业链全么?
一天到晚发洪水,要么就是电力供应都不全,都要跟咱中国买电的,这样的国家就算人工成本低又怎么样?
上下游产品搭配起来之后的成本能有中国低么?
所以实际上就是不管选比中国发达的还是不如中国发达的国家,实际上很容易造成他们这些替代国的手机制造成本都要比华夏高科高!
在这么一个情况下,那选什么替代国,其实影响并不算是逆转性的大!
最多可能就是把25%的特别关税给降到了10%,而不能直接不加特别保护关税!
在这么一个情况下,贾鸿渐当然就要先把找“命运女神”
的事儿放到一边,先来关注一下怎么能够抗辩成功,怎么能够尽量的让华夏高科的手机不被判倾销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如果说美国政府限定了华夏高科手机的最低售价吧,这也就算了,哪怕卖贵点多的钱也归咱了是吧?
可是问题在于如果被判了倾销,那钱是被美国政府给赚去了!
这华夏高科等于白给美国政府打工了啊!
凭什么!
所以贾鸿渐这就是要想办法来不被判倾销!
那怎么弄?
找律师啊!
美国这旮瘩那就是一个律师国家,干啥都能找律师,而这十年来因为中国企业就是整天被美国给反倾销,然后咱国家的公司不都是来美国这边要找律师申诉么!
所以明显美国这边就有可以进行反倾销代理的律师。
贾鸿渐询问了一下,这巴顿他们的律师事务所呢,还真没有这方面的业务,不过他们可以介绍业内专门做这方面业务的事务所,然后他们还真的介绍了一个专门代理各个国家在美国境内进行反倾销的各种案子。
跟这么一个律师事务所联系了之后,贾鸿渐就跟以一个叫做海德的律师见面了。
这见面了之后,海德律师在听到了贾鸿渐的大概叙述,以及担忧之后,那就开始熟门熟路的给贾鸿渐介绍起来了怎么尽量规避反倾销的事儿——“首先来说,反倾销这么一个事情呢不要想的太过于光明正大,这事儿其实就是充满了政治手段的一个保护措施。
就是为了保护美国国内的企业才会对你们中国企业进行反倾销,而且很多时候就是因为你们竞争力强所以才更会对你们进行反倾销调查。
其次说说看反倾销的调查的时候要注意哪些事儿,第一个要注意的呢,那就是所谓的最佳可获得信息规则的问题了。
在美国政府实施反倾销措施时,你们这些被调查企业消极配合、主动性差等行为会使美国政府调查当局直接采用该规则,即调查方利用调查主管当局所了解到的信息进行裁决,而利用该规则时调查方的自由裁量权过于宽泛,导致的结果则是你们相关企业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
这海德滔滔不绝的就开始给贾鸿渐介绍怎么弄,结果一听还真是让贾鸿渐大开眼界。
人家的意思很明显,首先要积极应对,当知道了被反倾销调查了以后,那就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的跟美国商务部联系跟相关人士联系,主动的配合人家的调查,不要遮遮掩掩的。
越遮掩人家越容易按照心情来判,结果反而吃大亏!。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的相关规定,最佳可获得信息的实施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如受调查方出现“不允许使用或者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信息,或严重妨碍调查”
的特定情形。
所以越主动配合越提供详细的信息,美国这边商务部越不好来自由裁定,越不能按照心情来判!
而接下来的替代国问题呢,在美国这边是无解的,因为美国不跟欧洲一样是分企业来定的。
美国这边就是直接在中国注册的公司就全部需要进行替代国原则办理,而欧洲那边呢则是分公司来分属性来,比如说在中国注册的国外独资企业或者合资企业,那就相当容易通过单个企业的市场化经济认定,于是就不需要用什么替代国原则,直接按照企业的成本计算就得了,而中国的国企和民营企业呢,那就吃亏一点,基本是肯定要按照替代国原则来的。
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本来说这华夏高科要是单纯就做手机硬件赚钱,那是真容易吃亏!
因为只靠硬件赚钱,而且还比较廉价的话,再碰到了替代国的规定,那不是铁定的吃亏啊?
可是贾鸿渐他们就不一样了,他们这手机可不是用硬件来赚钱的!
他们这手机可是按照游戏机行业的模式,是按照软件来赚钱的!
在这么一个模式之下,当然可以平价卖手机了,甚至说亏本卖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