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第四七八章 合盘子(1/2)
道歉,卷名又些错了,内容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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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窝子里面,温度适宜,所以两人都摘了帽子。
张虎臣的光头,有头巾包裹着,盛隆则是不在乎这么点寒冷。
松鼠接受了张虎臣的安抚和赞扬,让其出去放哨,要说对付挑战者,松鼠可能派不上用场,但是对付普通人,就厉害得多。
比如说刚才的战斗,松鼠的速度飞快,如果要杀人,松鼠只需要一次跳跃,就能用爪子将其脖子扯开一道伤口。
在张虎臣的命令下,对其进行骚扰,饶着身体上下爬动,而不伤其身,这就是才进门的时候,两人见到的景象。
盛隆冲上去,小腿抽在这汉子的小腹,让他失去了反抗能力,否则,让他将刺刀丢开,扯动了手榴弹的拉环,那么张虎臣就不能留他性命了。
瞧这位的架势,还是个刚烈的,带种的硬骨头,这样的人,只要不是对自己有威胁,张虎臣就不能让其白死。
守在地窝里的汉子,身高五尺左右,比张虎臣还要矮些,蜷缩的身体已经挺直,穿着棉袄。
眉眼清晰,还是个混血的,有高挺的鼻梁,还有棱角的嘴唇,一蓝一金的眼珠,很是奇异。
脑袋上边是卷发,带了些金色的波浪。
盛隆通过荣耀徽章的公共频道奇怪的问道:“这家伙应该是个能长大个的,怎么比我还矮?”
“生活艰难,小时候估计是饿着了,营养不够,没长起来。”张虎臣说道。
麦子留守在外边,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就问了一声:“怎么了?
有敌人么?
抓到活口了?”
“当然,还是个混血,等下,截个图给你看看!”盛隆花了二十金币。
传了个图片在公共空间里,让麦子不至于太过无聊。
“你对他做了什么?
看起来好象便秘的样子。”麦子奇怪的问道。
“不过是踢了一脚而已,放心。
还喘气呢!”盛隆说道。
守在地窝的汉子,双手给绳子捆着,满头冷汗的站稳了身体。
既然将其捆上了,就没有那么容易让他舒服着。
盛隆将这人身上搜索干净了之后,又将其脚上的棉鞋给脱了下来。
取了木盆,到灶台上,热水倒了些进去,端到了地窝子外边。
准备冰结上备用。
“这是要干什么?”张虎臣纳闷的问道。
“准备用刑,以前看过,有个嘴硬的,怎么打都不说话,张口就骂人,后来,弄了块冰放在他脚底下,放了没有半个时辰。
脚就麻掉了。
时间越长,这双脚保住的可能性就越小,残废了都是轻的,最后让这双脚,一点点的从下往上烂,锯腿都没用。
全身已经血毒逆转,救无可救。
只能一点点的烂掉。
最后,肺子里面都肿了。
人不是疼死的,而是憋死的。”
盛隆没有用荣耀徽章说话,而是站在了俘虏的侧边,将其裤角挽了起来。
不用传消息,张虎臣就明白,盛隆玩的是心理战术。
“咱们与他无冤无仇的,不用这么狠!
问几句话而已,还能不给面子?”张虎臣这就是装好人了。
两人虽然没有玩过刑讯的勾当,但是,配合起来,还算是默契,一个扮红脸,一个演白脸,像模像样的。
“那好,你问吧,要是摸不出道来,咱们再陪他玩!”盛隆疵牙,对着只能用大脚趾沾地的汉子笑了笑。
“白山黑水一捧土,滨绥图佳一把刀,兄弟,合合盘子吧!”张虎臣背了手,看着这个给吊在横梁上的汉子。
要说盛隆的手段也够狠,将这人吊起来,全身上下的重量,都栓在了手腕上,下边只容两只脚趾垂地,难怪刚才吊人的时候,来回的调整绳索的位置,耗了些时间。
“龙王行云布雨,阎王起殿升堂,大水冲了龙王庙,小鬼怠慢了无常爷,爷们儿,误会了,误会了,都是道上兄弟,手下留情!”这汉子割头不高,但是身体却不错,挨了盛隆一腿,这么块就能直起腰来。
“哦?
还冤枉你了,鬼子身边多是些牛鬼蛇神,你别是蒙咱们兄弟吧!”盛隆听见这话,上步伸手,兜了袖子,朝其肚子上就窝了一拳,打得这家伙翻了白眼。
这是故意的,要他将自己当成喜怒无常的人,不敢动歪心思。
好容易倒过这口气来,鼻涕眼泪流成一片,却咬了牙齿,努力的让自己口齿清晰些:“三江口上滚地雷,青纱帐里燕南飞,小的是松花江上,放排的水爷座下哨官,也是打鬼子的好汉,爷们儿火眼金睛,看得分明啊!”
“水爷?
樊阿水?
哈哈,还真是闹了笑话,来,给兄弟松绑!”张虎臣对盛隆点了点头:“我家长辈与他家掌柜的是拜把兄弟,没想到他没在老营里猫冬,怎么将哨探放了这么远!”
“虎爷,您别给这小子蒙了,你看看他身上带着的这些东西,普通绺子里面,谁能攒下这么大把钱财。”盛隆拱火,不想放人。
“松了吧,既然能说出来水爷的字号,他如果说瞎话,那真是不想活了。”张虎臣知道,在江湖上混生活,字号是面子,盗了人家字号,就是抽人嘴巴,如果漏了消息出去,割了舌头都是轻的。
解下来的汉子,虽然只给拴了不到五分钟,但是盛隆捆扎的绳索非常紧,如果时间再长些,这人的两只手就废了。
将鞋子给他踢了过去,让他穿上。
“不知这位爷是哪座大庙的神爷,报个名号,也让小的知道,是载在了哪位山爷的手上,以后也记得长眼!”放下来的汉子,活动着手臂,鞋子费劲的套上,连带子都系不上,暂时还站不起来,只能挣扎着半跪着,抬头问道。
“七道岭上藏银藕。
水火潭下蕴真金。”张虎臣笑了笑,不在乎自己的身份给他知道。
“嘶,是七道岭上的爷们儿。
何大当家座下虎将,这跟头载得不冤。”这汉子抽了一口凉气,都忘了身上的疼,干笑了两声。
才恢复了正常,脸上的白色越加的深厚了,不单是给震惊到了,还是因为刚才给盛隆擂了两次,身体有些受罪。
“我这兄弟出手重了些。
不知道是自家兄弟,来,我这里有上好的药末,就了酒水喝进去,免得留下暗伤。”张虎臣拿出来一包补血粉,递给了这个汉子,不想与人结成死仇,就要适可而止。
“那就多谢这位好汉了!
您这位兄弟。
手底下挺黑!”守地窝的汉子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
将药粉倒进了嘴里,接过来张虎臣递过去的酒水,仰头将药粉送了下去。
“刚才你的伙计逃走了,是去报信么?”张虎臣见他脸色好看了些,将葫芦收了起来问道。
“恩,水爷就在不远。
如果不出意外,等下就有兄弟来盘道了。
在下那信。
不知道两位兄弟怎么称呼!”
“我是何水香,这是我兄弟盛隆!”
“哦?
您这位兄弟。
还是旗里的爷们儿?
在下祖上是镶蓝旗,旗主大人身边参领。”那信跟盛隆套起了近乎,绺子里的汉子,对力量强大者,有天生的崇拜,这可不是犯贱,给打成了猪头样子,还要往前凑,这是生存环境决定的,鬼子,俄国人,这两大势力来回倾轧,绺子里的兄弟如果不抱团,早就给扫得干净了。
再说了,给人打了又能如何?
只要能傍上这条大腿,以后可是有的好处了。
混江湖,除了本事,靠的是人脉,到时候拎着猪头找不到庙门,那才是糟糕。
能跟这样的好手靠上关系,再挨顿打都没关系。
节气,有命重要么?
汉之苏武,持节守誓;港产电影里演的,少年赌王的龙五,因为一碗饭而杀人。
生活环境决定了做人的态度,在这兵荒马乱的时候,这么做一点都不丢人,相反,如果那信能将盛隆的关系抓牢靠了,就算以后水爷的绺子散了,也能靠着七道岭上这条关系,而挂柱吃饭。
对这个肿眼泡的爷们儿,那信不敢靠前,因为他一听这名姓,就知道是七道岭大当家的亲属,否则,这下手凶狠的家伙,对他不会言听计从。
以那信的身份和地位,靠上去纯粹就是找不自在,所以有自知之明,只找了盛隆说话。
“嘿嘿,还是个在旗的,爷的先辈,也不过是给开革了出去的牛录,怎么,还要给你提鞋不成?”盛隆双眼瞪圆,满身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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