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老婆大人,又飒又帅25(2/10)
我们一起出去玩啊!
黄烟烟说:我要问一下她。
齐鸣笑着说:马上就暑假,你现在就问,可以吧!
黄烟烟看着他的眼睛,最后拿出手机给顾九轻打电话。
顾九轻正在看书,桌子上的手机响了,拿起来看了一眼,笑着说:怎么想起来跟我打电话了?
黄烟烟说:我跟同学在唱歌,他们知道我跟你是好朋友的关系,想邀请我跟你一起出去玩,有时间吗?
顾九轻说:有,什么时候,通知我一下。
黄烟烟笑着说:好,那你忙,挂了。
顾九轻说:在外面不要喝酒,女孩子容易吃亏。
黄烟烟笑着说:知道了,说完顾九轻挂了电话。
齐鸣激动的看着黄烟烟说:怎么样?
黄烟烟说:可以,到时候出去玩的时候通知她就可以。
齐鸣笑着说:太够意思了。
齐鸣看着黄烟烟说:你知道苏学霸喜欢玩什么吗?
黄烟烟看着他说:看书算吗?
齐鸣说:我说的是别的,比如游泳、打球、登山,或者去游乐园。
黄烟烟说:轻轻不喜欢游乐园,她说太幼稚了,要不我们去爬山,或者去海边。
齐鸣说:可以,说完看向段洲说道:段哥,你觉得呢?
段洲说:我不去。
齐鸣泄气的说:好吧!
那我们就玩个便宜点的地方,自驾去三亚吧!
黄烟烟说:我都可以,其他人说:我也都赞同………………一群人来到机场,齐鸣看着黄烟烟说:苏学霸不会不来了吧!
要不你打电话问问?
黄烟烟说:不会。
一个穿着连体牛仔裤,白色帆布鞋的女孩走过来,头上戴着棒球帽,走到黄烟烟面前说:烟烟。
黄烟烟看着面前的女孩,惊喜的说道:轻轻,你来了。
顾九轻笑着说:嗯!
不介绍一下,说完看向一旁的几人。
黄烟烟笑着说:我旁边的林珂,室友跟同学兼好朋友。
顾九轻笑着点头说:你好。
林珂笑着说:你好。
黄烟烟看着齐鸣说:比我高一届的学长,齐鸣。
顾九轻笑着点点头说:你好。
齐鸣激动的想握手,顾九轻笑着说:我不喜欢跟别人接触,抱歉。
齐鸣笑着说:没事。
黄烟烟看着另外一个男人说:齐学长的室友,严浩华,顾九轻跟他们一一点头。
齐鸣看着大家说:走吧!
说完看向顾九轻说:苏学霸,要不我给你拿行李箱?
顾九轻笑着说:不用,我可以,说完拎着行李箱走了,其他人跟着一起。
林珂看着黄烟烟说:怎么感觉你朋友有点高冷?
黄烟烟说:不是高冷,只是跟大家不熟,她还有洁癖。
林珂说:果然,学霸都很有个性,一行人走进机场。
所有人都穿着泳装在海边的躺椅上喝着果汁,只有顾九轻穿着连体裤躺在上面,林珂看着一旁在看书的人,碰了碰黄烟烟说:她一直看书,不累吗?
黄烟烟说:不累,她很喜欢看书。
林珂说:感觉有点像书呆子。
黄烟烟看着一旁看书的顾九轻说:她像书呆子!
你眼瞎吧!
一个男的走过来,故意撞了一下齐鸣,齐鸣看着男人说:你眼睛怎么长的,往人身上撞。
男人很横,的说:撞到了又怎么样?
说完又撞了一下。
齐鸣来气了说:我艹,你他妈有病,说完撞了过去,两个人打了起来。
林珂说:要不要去劝架,话落,那个男人走过来两个男人,加入了战斗,看着三个人对着齐鸣动手,一旁的其他男生也冲了过去,都是学生,哪里打得过。
顾九轻实在看不过去,直接起身走过去,对着几人就踹过去,速度很快,三个男人被踹得后退一步,看着顾九轻,轻蔑地说:小孩,不要多管闲事,小心惹祸上身。
顾九轻说:他们是我同学,不服接着来。
男人说:好,说完一拳挥过去,很多人都有点看不过去,捂住眼睛。
顾九轻一个闪身躲开,来到男人身后,一脚踹在他膝盖腕处,男人直接跪倒在沙子上。
另外两个男人不信邪,直接上手,女孩直接躲开,来到二人身后,一脚踹一个,趴在了地上。
周围的人都震惊不已的看着顾九轻,黄烟烟崇拜的看着顾九轻说:轻轻,你好厉害。
顾九轻笑着说:嗯!
三个男人看了一眼顾九轻说:小孩,你有种,给我等着,说完转身离去。
黄烟烟担忧的说:没事吧!
顾九轻说:没事。
齐鸣说:要不我们走吧!
万一他们找人来,我们总不能靠你一个人。
顾九轻说:不是才来两天,没事的。
齐鸣看着她自信十足的样子,笑着说:有点丢人,我们这么多人,还都比你大好几岁,还要靠你保护。
黄烟烟笑着说:我都习惯了,一直都是我家轻轻保护我。
齐鸣笑着说:了解了,说完走到一旁坐下。
顾九轻走到座位上坐下,齐鸣看着她说:你真的不怕,要不我们……顾九轻说:不会,有警察,我是未成年。
这时,走过来两个穿着警服的男人,身后跟着三个男人,其中一个男人,指着顾九轻说:就是她打的。
警察看着眼前的女孩,女孩有一米六五的身高,问道:你打的?
顾九轻说:警察叔叔,他们三个欺负我一个,我是未成年。
那个男人说:怎么可能?
你骗警察。
警察看着她说:把身份证拿出来。
顾九轻从口袋里掏出身份证递给警察,警察接过来看,一旁的男人瞄了一眼,睁大眼睛看着身份证,又看了看顾九轻,直接说道:我靠…………
警察回头看向他说:注意你的语气,她还说是个孩子,知道未成年保护法吗?顾九轻说: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殴打未成年怎么处理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