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警察朗斯的回忆(2/2)
“够了!”福尔摩斯大声叫道:“后来,他又如何?”
“我们当时太忙呀,哪有什么工夫去注意他。”朗斯这样说:“我敢打赌!这个醉鬼应该认得回家的路。”
“他穿着什么衣服?”
“一件外衣,棕色的。”
“马鞭,他手里有没有?”
“马鞭?没有。”
他肯定是把它丢了。“福尔摩斯喃喃地说:后来,你看见或听见有辆马车了吗?”没有。“这个半镑的金币,给你。”福尔摩斯说着,站起身来,戴上帽子,这样说道:朗斯,你在警察大队里恐怕难以高升了。你的头脑不该光是装饰,该有点儿用处才对。昨夜,你本来应该捞个警长什么的。昨夜你看到的那个醉鬼,就是这个神秘案件最大的线索。现在,我们正在寻找他,这会儿再争论也没有用处了。告诉你,事实就是如此。我们走吧,医生!
他说完,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等我们的马车。剩下朗斯还在将信将疑,但显然觉得不安。
我们坐马车回家时,我的伙伴恶狠狠地说:“这个傻瓜!碰上如此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随便放过了。”
我简直像坠在云里雾里,就问:“就算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醉鬼跟你所想象的凶手的情况一样,但他为什么要去而复返?这不像是凶手应有的行径呢!”
“金戒指,医生,金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
若我们没有其他办法抓住他,可以拿金戒指做钓饵,让他自己上钩。
我肯定会抓住他的,医生——我敢跟你打个赌,赌注2比1。
我肯定能够抓住他。
所有这一切,我倒要感谢你。
若非你怂恿,我还不会参与这个案件呢!
那么,我就丢掉了这个难得的最佳研究机会,我们称它为‘血字的研究’,好不好?
我们使用一些漂亮的辞藻又何妨。
在平庸的生活中,谋杀案犹如一根红线一般,贯穿其中。
我们的责任,就是要揭露事实真相,把它从平庸的生活中清理出来,而且是彻彻底底的。
现在,我们先去吃饭,接着再去欣赏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
她演奏的指法、弓法都妙不可言。
她演奏肖邦的那段什么小曲真是棒极了。
特拉——拉——拉——利拉——利拉——来……”
我的伙伴福尔摩斯,这位非官方侦探家,靠在马车上,像一只云雀一般唱个不停。
我沉默无语,思考着:人类的头脑真是潜能巨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