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第34章 诡辩(2/2)

而天佑则是觉得这人确实不简单,光是那无耻、猥琐的样子就和自己有一拼。

接着张老师继续说道:

其实这还不算完,要是这个小偷会诡辩,还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的话,他会怎么说?

他可以这样说,我入室就是想劫个色,可是我喜欢的是这家男主人,我想强女干他,所以我在这等,可是谁成想,女主人先回来了,我一看,性别不对,不是我要的菜,我就想跑,可惜没跑掉。被打了一顿,送到公安局,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看到台下的学生们若有所思的样子,他直接说道:“当庭无罪释放!”

为什么呢?因为根据刑法规定,强女干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才算是强女干罪,而男的随便。

听到故事讲完之后,所有人均是热烈鼓掌,笑声一片,而在他们鼓掌之余,则是不停的将目光转移到天佑身上。

毕竟这个胖子和张老师一样猥琐、一样对法律上的事情比较精通。

看到众人的目光后,张老师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后,对着天佑说道:“最后一排那个胖哥哥,我看大家对你都比较崇拜,想必你对诡辩这个课题也颇有研究,不如你给大家举几个比较生动的例子吧!”

天佑没好气的咧咧嘴.....【】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