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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七章、人心难测下(1/2)

这个工作笔记本,刺激了王喜鹊深入探索阮涛心灵深处的欲望。

她认为,阮涛这个所谓的《工作笔记》本里面的内容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但确实是这个叫阮涛的悬圃县公安局前副局长——如今的犯罪嫌疑人自己写的,他为什么要把自己所犯罪行这么认真地记下来,而又让读到它的人难以相信呢?

那个“4”又是什么人?

好象是他的弟弟,不,侄子?

关于此人是谁,还是王喜鹊后来电话中特意询问了肖子鑫之后,才搞清的。

当时她心里想的是,或者,是他现在的手下某个警察同伙之一吗?

就内容看,措词简洁,但传达出的信息量很大,完全符合一个县公安局副局长的思维能力与文笔水平,正像肖子鑫的感觉一样,她有理由相信此人相当复杂。

她也明白阮涛记下的种种罪恶并不一定是“他”的全部秘密,然而这份奇怪的东西除了他的名字比较真实外,其他同伙都是一个代号。

非常不可思议。

越是如此,王喜鹊越是觉得箭在弦上,她不能不认真思考如何在报道此案的同时,怎样深入去探讨一个曾经在公安系统工作了几十年的老警察的内心世界,到底是怎样的?

到底是什么让他的人生目标和职业使命感发生了如此巨大和难以置信的扭曲与转变?



“恩,”王喜鹊想,“要写好这个事件的报道,写好这个奇怪的人——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内心世界,也可以完成席总未交给她的报道之外的任务。”

对此,她也可以在跟肖子鑫深入探讨时,有话可说。

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过渡到法律上人人平等,已经成为现实中的迫切任务。

象阮涛这种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可能已经触犯了刑律,但按照现有的法律体系,一般规定执法人员享有了过多的权力,而对他们的处罚规定相对比较简单粗糙,落到实处对他们的处罚是很轻微的,这也是警察刑讯逼供、检察院监督不力、法院错判案件不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阮涛不同,他已经不是一般的违反规定,而是赤果果地犯罪事实了……

警察权是否得到应有的控制,是国家文明的标志之一。

女记者王喜鹊越看越觉得,肖子鑫这次能把这个阮涛拿下,对于国家整体警察的名声和悬圃县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来说,实在是大好事,不容易啊。

同居未婚夫随团去边远贫困乡镇巡回医疗未归,这有利于她思考。

但也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窒息感。

夜深人静,孤身读着这本骇人听闻的“工作笔记”里面记录一个公安局副局长与犯罪嫌疑人的血腥凶案和作案的心路历程,甚至还附有一份荒唐的“遗嘱”和“我的自白”。

她不舒服地坐着,再次环顾客厅,电视里发出的光线使她感到前方只是一片混饨。

她低下头继续看,工作笔记本上的字就像屏住气息的凶狠的野兽,猝然使她感到害怕,仿佛这些野兽就在房间哪个角落蹲伏着,随时可能在她身上寻找慰藉。

王喜鹊几次起身检查了门窗,仍不放心,回来幽幽地回头又盯了一眼。

心里打了个寒颤,随即移动了一下身体,她尽量离光线暗的地方远一些。

不知为什么,她有些害怕,刚才莫名地滋生出的优势又莫名地离去。

阮涛和金老八、徐小权、关小宗、马双辽、马双通兄弟他们的同伙到底是些什么人呀?

工农兵政文?

工农兵政商?

她抬起头来,这时,一阵寒颤又通过了她的全身……就在刚才,她的目光随意扫向前方时,那混饨的一片蒙胧中,在彩色影像活动的面孔里有一张苍白的脸,一张中年人的脸,带着不可捉摸的神色正盯住大楼的窗口。

不会的,她安慰自己。

阮涛此时已经关进了悬圃县看守所,他的同伙也已经成为瓮中之鳖,即使凶残也早已全部落网。

有什么好怕的呢?

待惊讶的目光逐渐变得平静时,她拿起手边的工作笔记本继续看了起来。

但是看似平静的王喜鹊,想着随之而来的残酷事实,内心在一次一次战栗。

最让她触目惊心的案子之一,就是现在仍未水落石出的这起市委书记灭门事件。

虽然阮涛的笔记本里并没有这个案子,可里面的许多记载又无时不让她联想到那个灭门案,犯罪活动有许多相似之处,是任何人也无法预料的,她又心怀鬼胎地朝四周看了看,生怕刚才幻觉的那个野兽神秘地藏在离她不远的某个地方。

即使不说什么,但目光一接触到想象中他们的眼神和他们散发出的野兽气息,那种莫名的恐惧感就会传遍她的全身。

呵呵,好在,天亮了。

昨夜心情,今日感受,全然拧成一股绳纠缠在一起了,惊悚越来越少,安全回到身旁。

阮涛好象在故意暄染什么。

必死无疑——他自己这样定性。

整个这些年来发生在悬圃县的几起大案要案情景被他“记录”得淋漓尽致,其中就有有关他参与侦破、策划或指挥的罪案,却不透露一丝目的与动机。

真是一个奇怪而诡异的人!

有的他参与侦破,有的他又是主使策划人之一,她低下头一边看,一边听着自己微微的喘息声,仿佛从哪儿飘来一股雾气渗透在她与工作笔记本之间。

这种雾气有一瞬间血腥味特别浓烈,突然使她不明白自己身处何地,是在自己舒适的家里吗?



不能确定。

实在是她看得太投入,笔记本里那些大案记录的状态和那天她去采访肖子鑫谈到的案发时的记忆混杂在一起,她又像是在市委的大门口,苦苦寻找不到采访线索,又像是在下午的公安局里,聆听肖子鑫的分析和建议,又像是仍坐在总编席开珍旁边谈话,要她无论如何“抓住”,也像是在昨晚的电视节目中听着那两个女人可怕的说话声……

一下子,恍惚中她的思路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令人关注的灭门案上去了!

哦!

王喜鹊想起9月28日那天的情景。

那天下午,当她回到家时,突然接到了一个人电话,告诉她天赐泉山庄发生了杀人案,对方惊恐得语无伦次,说不清楚自己刚才看到的一切。

报料人是个维修工,当警察到达,他们这些人已经被栏阻在山庄大门外时,没有人再能够提供这起灭门案件的详细内容和可疑细节。

这起令人毛骨悚然的突发事件不但深深地刺痛了报料人,也让她惊骇不已。

包括此时此刻。

这时,身边电话突然发出声音:“铃……”

王喜鹊跳起来,遽然惊醒,她真的吓得不轻,手中的工作笔记本滑落到地上。

太阳光已经照射进来,她顺手拉开窗帘,带着恐惧后的一丝余悸弯下腰一边捡失落的物品,一边感到脸热烘烘的。

电话是报社打来的,告诉她有北京的特快专递。

“哦……是什么?”她嗫嚅着,手心里也沁出汗。

“确切地说不上来。”男同事礼貌地说,“我也是刚看到,好像是人民日报社的东西。”

“好的,”王喜鹊定了定神,补充说,“好的,我一会儿要出去,不重要的话下午或明天再交给我,好吗?”

放下电话,王喜鹊冲了一杯咖啡,她把工作笔记本打开在扉页上,放到一旁,手里握着杯子,旁边黑色液晶电脑屏幕中偶尔映出的她的脸色是那么荒芜与颓败。

民众有权利发表意见,尤其是对与自己利益有关的法律的制定。

尤其是地方上的领导,大权在握,一意孤行,一旦得罪了不要命的老百姓,他们的生命也就有点可怕了,目前中国民间的声音有两种传达渠道,一是通过**代表,二是借助媒体。

“自己不正是在努力地做这个工作么?”

王喜鹊想到,第一种渠道并不顺畅。

**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几乎不存在,很多选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力赋予了哪位人民代表,而代表都是非专职的,想和选民沟通也找不到高效的机制来进行;第二种渠道同样未能发挥功效,在法案未向社会公布的情况下,媒体所披露的信息就显得格外重要,然而多数相关报道都是内容雷同的,而对一些明显有争议的条款都是避而不谈。

法律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所起的作用大小、取决于木桶最短的边。

无论如何,在天朝,警察的权力过大,当官的权力更是如此,对于处理社会纠纷会带来一定的便利和更高的效率,然而,不受控制的权力必然导致少部分人滥用权力。

这时就会影响官场和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所有的警察都不得不为这少数害群之马的行为买单。

而有时候,他们自己也不得不结束生命和官场生涯……

对于民众而言,警察掌握过大的权力,或许能够为多数人带来较少的福音,但同时必然会给少数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而在一个公平的社会中,少数人的利益和多数人的利益同样不应该被忽视,默许少数人为多数人买单的行为同样年可取。

因此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平衡警察权力与公民自由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不平衡的后果是双方同样受到伤害。

而达到此种平衡需要的是两者都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平衡的缺失就在于前者充分表达了观点,而后者的观点被严重忽视。

警察权力与公民自由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应当是互惠互利的双生子。

向一方利益倾斜,不经过全民讨论就匆忙出台的法律,事后不知道还要做多少修补的工作。

这也不是部门立法者想要的结果。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永恒的定律。

她觉得不管是悬圃县公安局,还是长角市公安局,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既拥有刑事司法权,又拥有行政执法权,而且权力的行使比较分散,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便容易被滥用,导致腐败。

因此,拥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权力,必然要求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监督。

“恩,这些想法和观点,我会慢慢体现在这次报道中……呵呵……”她笑了,笑逐颜开。

王喜鹊打开复印机,绿色的指示灯一眨一眨地亮着,已经开始工作。

她想把这一百多页的东西全部复印下来,虽然她觉得这是不小的工程,可这样所有的内容就可以日后慢慢地看,也可以更好地分析研究一个老基础公安局副局长的心理病变过程,她给自己的理由很充分:“我并没有违反承诺,只是留给自己看,也许破案之前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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