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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礼物(1/3)

“行了,大喜的日子,不说这些,那个...孩子妈,小蓉她们啥时候回来啊?”周志刚看向抹眼泪的老伴。



“你不知道啊?你不知道我更不知道啊!”



“瞧你妈,讲理不?”周志刚被怼的没脾气,只能对孩子们苦笑。



大家正笑着呢,郝冬梅从门外进来。



“冬梅,那厕所你上的还习惯吗?”



这年月有几家能用上独立卫生间的?基本都是公用,更别提光子片这种几百人用一个厕所的情况了,那味道,老上头了。



郝冬梅是高官子女,从小生活在优渥的环境下,理论上来说跟老周家属于门不当户不对,以至于周家人在面对郝冬梅时,总会情不自禁的用上‘舔’技。



不用觉得他们势力或怎样,人之常情罢了。



“习惯习惯!”郝冬梅搓着手取暖。



“有啥不习惯的啊,咱这好歹是个正经厕所,在她们知情点,猪圈当厕所。”



“那都什么时候老黄历了,我们现在的厕所...”



不等郝冬梅说完,周秉义主动帮忙表功:



“对对,已经修好了,是我们郝主任上任以后,办的许多大事里面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郝主任?”李素华疑惑。



“冬梅啊,现在是村里面的妇女主任,村民们见了都是郝主任、郝主任的叫,干的特别好。”



周志刚大笑:



“好啊,没想到咱们老周家又出了个领导。”



同时一拍脑门:



“对了,瞧我这脑子,高兴的都忘了介绍。”



周秉义接过话头:



“爸,我来给冬梅隆重的介绍一下吧,高斌,我们老周家的二儿子。”



转头又看向高斌:



“斌子,她是郝冬梅,你嫂子。”



终于轮到高斌开口了:



“嫂子好,咱们虽然是第一次见,但应该算神交已久了吧?”



郝冬梅完全没有高官子女的架子,热情的笑道:



“可不是,你哥的家书我都有看,信里没少提到你呢。”



“刚见面,也没特别准备,一个小礼物不成敬意。”



高斌分开人群,从包里取出一个锦盒,送给郝冬梅。



她愣了下,下意识看向秉义,不知道该不该收。



“拿着,别看秉义哥,这是我送你的见面礼,不值什么钱,一点心意。”



礼多人不怪嘛,他在周家毕竟是干儿子,关系再亲,有些事他也得想到。



众人都是笑呵呵的看着郝冬梅,周志刚帮忙说:



“斌子的心意,冬梅伱拿着,别不好意思,斌子现在有出息了,是监狱的正科长,正经领导。”



周秉义也跟着说:



“快打开看看,斌子当领导了,看看眼光如何。”



郝冬梅多少还是不太好意思,毕竟她当嫂子的,都没给小叔子准备礼物。



“谢谢斌子,那我就...”



高斌一摆手:



“甭客气,快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众人一起哄,郝冬梅也不磨叽了,顺手打开锦盒,将一只洁白无暇的玉镯子取出来。



好东西是肉眼可见的,通体无暇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别说女人了,男人看了都得屏住呼吸。



“这...”



郝冬梅不敢置信的看着高斌,她虽然是高官子女,见过不少好东西,可这么贵重的白玉镯子当真少见,高斌这一出手,可把她给震到了。



李素华根本没多想,凑过来看着玉镯子,眼中透着喜欢。



女人嘛,在钻石还没有普及开来的年代,玉和金就是她们最向往的奢侈品。



倒是周志刚能够明白高斌此举的深意,这是帮他们老周家抬面子呢。



唉...



心底既感动又欣慰,笑容发自心底,怎么都收不回去。



周秉义的头脑只要一琢磨也能想明白高斌的用意,本能的,他腰板挺得更直溜了。



“斌子,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郝冬梅就没想到那么深,将镯子放回首饰盒里,准备还给高斌。



“送出去的礼物哪有往回要的道理,嫂子,放一百二十个心,只不过最近几年别拿出来带,让人看到容易出麻烦。”



现在年代特殊,大家都是一样穷,谁家要是突然有了件超出认知的奢侈品被人看到了,反手就是一个举报。



等到了80年代就好了,以郝冬梅家的地位,有点什么稀奇东西都能理解。



郝冬梅还是很忐忑,但高斌态度很坚决,不可能往回要,只好在周秉义的眼神示意,小心翼翼的将镯子收起来,连声道谢。



“妈,您也别羡慕,喏,这是给您的新年礼物。”



高斌真是用心了,为了这次大团圆,家里的每个人都准备了礼物,价值大差不差,重要的是心意。



主要是这个年月,也没有特别贵的东西。



就拿刚才送给郝冬梅的白玉镯子来说,那种品相,放在21世纪,至少得卖到8位数,而且是难得的老玉。



而现在,高斌就花了20块钱,便拿到了这只玉镯子,跟白捡的一样。



为什么大方的送给郝冬梅?



一是他不缺这个,想买有的是机会;



二是像周志刚和周秉义想的那样,给老周家抬面子呢。



要是一开始不把地位抬起来,以后就天然矮了一头。



既然已经融入了老周家,那么这个家的面子就是他的面子,必须得考虑到。



至于送给李素华的就没那么考究了,毕竟岁数大了,直接来金的更容易俘获欢心!



郝冬梅的是玉镯子,李素华是金镯子,成色也不错,但一看就是老物件,大家也没问从哪来的,高兴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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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周志刚、周秉义、周秉昆也都收到了高斌的礼物。



给周志刚的是一只烟斗,不是什么名贵的象牙,而是更为优雅的黑檀木,通体乌黑,拿在手里低调沉稳,很上档次,周志刚拿着爱不释手。



给周秉义的是一支派克钢笔,新的,还特意找人在握笔的位置刻上了‘秉义’二字,私人订制的档次感立马就有了。



周秉昆则收到了一件崭新锃亮的棕色皮夹克,款式很新颖,带着翻毛领,又挡风又拉风。



“哥,这皮夹克老带劲了!”周秉昆立马穿上,在众人面前显摆。



“老毛子那边的飞行员夹克,等回头再给你配个墨镜,那就更帅了。”



周秉昆这儿摸摸,那儿瞅瞅,估计今晚得穿着这夹克睡。



这时候,周志刚上前拍了拍高斌肩膀:



“孩子,你有心了,这些礼物大家都很喜欢。”



“嗐~别客气了,都是一家人,你们喜欢,我这心思就没白费。”



“喜欢!太喜欢了,斌子,谢谢你了!”周秉义说。



高斌的礼物都是投其所好,周秉义的字很漂亮,也经常书写,这钢笔他能用得上。



老周同志呢喜欢抽烟,但平常只能抽卷烟,而且是最普通的烟叶,多少有些伤身。



有了这只烟斗,老周说什么也得弄点配得上的好烟叶,否则就是对烟斗的玷污。



“稀罕稀罕就得了,你们快进屋吃点东西垫垫,我去做饭,斌子提前弄了半扇猪,今年咱们可劲儿吃肉!”李素华偷摸将金镯子放到传家宝的盒子里藏好,出来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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