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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58 节 日本的末日(3/3)

第五,日本无权成立军队与警察部队,无权拥有一切杀伤性的武器。

日本的国防又中*队负责,而国内治安由中国的武装警察负责。

而日本必须向这部分中*队与武装警察支付军事预算与薪金报酬。

在日本担任警察的报酬是相当高的,所以中国警察都争先到日本去任职,而日本人民手中的武装已经被解除,所以当日本局势平定下来后,这也是相当轻松的事情。

这点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加在日本头上的和平宪法还要苛刻。

是完全的解除了日本的武装能力。

虽然在实行的初期,日本的国内局势并没平定下来,所以产生了许多杀害中国警察的事件。

中国通过军事化管理于限期收缴民间流散的武器而彻底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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