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第四百七十五章 两所新院皆遭罪,成者公职败者亡(2/2)

《平冤录》则是元代初期,早于《平怨录》晚于《洗冤录》。

为元代赵逸斋编订,一定程度上补足了《洗冤录》的缺憾。

《无冤录》则是为元代王与王正庵所著,他同时还著有《钦恤集》、《礼防书》、《刑名通义》……等诸书。

其人曰“洗冤、平冤、终不如无冤”,于是作《无冤录》。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