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对方非但没有删文章还想和我打官司?二合一(4/4)
举证质证完毕,法庭辩论开启。
周毅可以清楚地看到,方大状这会儿已经来了感觉,或者说,对方那位童教授的想法好像他已经知道了。
方大状确实知道了对方的想法,无非就是想证明,开机广告也是基于内容服务而存在的,所以这就和那些电视节目广告没什么区别。
“如果联网开机,那么就使用了电视的软件和音频视频服务,这部分服务并不属于电视硬件本身。”
“而原告方持续使用电视的软件和音频视频服务,那对于电视厂商来说就会持续产生成本!”
“那这部分的成本和电视硬件本身没有关系,因此,设置开机广告,本身也是取之于观众,用之于观众的。”
童教授说出了自己的核心观点,你买电视就是买了那个东西,但是那个东西它不会自己放节目。
这些节目播放属于互联网范畴,并不归属于硬件,而用户对于这部分内容是没有付费的。
因此,在这个过程中下载的广告,不应该视为硬件本身的广告。
一番话说得网上很多人都开始点头,好像确实是这么个理儿。
终于方大状开口了,第一句话就是,节目本身和广告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他没有去管什么成本不成本,那是电视厂商的事。
你们觉得这部分成本高可以提高售价,但你们既然用这个价钱卖了东西,就视为接受这个成本。
问题的核心在于,每次联网为下一次开机下载的广告,已经可以算是电视自带的广告了!
“通过证据一我们可以看到,作为用户本身是无法关闭这个广告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哪怕我们以后再不联网,这个广告也依然会存在!”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认为电视开机广告已经可以视为基于硬件而产生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