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重启车祸案调查(1/2)
田珊和qq昵称“白云遮住了蓝天的脸”提供的信息使本来陷入困境的案件侦破工作又有了新的方向。
东城分局刑侦大队的会议室内,何晓惠正在召集专案组成员开会。
大屏幕上列出了四条重要线索:
孟离家出走原因:杀人放火卑鄙的经营手段;
安勇的人知道一直知道孟的行踪,却没联系他;
安勇的律师在孟生前见过他,郜永丰?
未签的文件?
已签的文件?
田珊与“白云遮住了蓝天的脸”均指证安勇的人杀害了孟,但都没有证据;
“我总结了一下,田珊和白云遮住了蓝天的脸提供的与案件有关信息大致是这几条,大家想想是不是还有遗漏的?”何晓惠操作着电脑说。
“还有孟元明的那个包。”苏乐补充道。
“对,包里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开机密码田珊知道,里面有一些加密的文件,已经送给技术去解密,暂时还不知里面有什么内容。
另外在包里还找到了一本相册、一张银行卡和孟元明的身份证。”何晓惠看了大家一圈继续说:
“接下来大家讨论讨论下一步如何行动。”
“安勇的人为何要杀害孟元明?”丁一然问。
这个问题抛出来以后,大家都默不作声的看着大屏幕,许久没有人回答。
“孟元明知道他们杀人放火的证据或知道他们的卑鄙手段?”张鹏飞突然说。
“可孟元明已经离开安勇15年,这些年都没有动他,偏偏要现在杀他吗?”邓如说。
“难道是因为文件?”苏乐问。
“关于文件的事,我后来又向田珊仔细核实过,孟元明的原话是:‘他们叫我签一份文件,我没有签。
我把另外一份签好的文件给了律师。
’。”丁一然补充说。
“如何是因为文件的话,是因为未签订文件呢?
还是因为已签的文件呢?”何晓惠问。
“这两个文件也许并不冲突,会不会是一个问题的两种结果?”苏乐说。
“那会是什么问题呢?”丁一然问。
“根据对故意杀人罪犯罪动机的统计结果,以下六种犯罪的动机占绝大多数,分别是谋财、复仇、情欲、遗弃、迷信和斗殴。
迷信和斗殴本案基本可以排除,遗弃指推卸某种责任,本案也可以排除。
那么剩下来的就只有谋财、复仇和情欲三种。”苏乐说。
“一个离家15年开水饺馆的人,能有多少钱?
能叫安勇的人看在眼里?”张鹏飞说。
“仇杀的可能性也不大,15年的时间应该能化解很多的仇恨。”邓如说。
“情杀倒是有可能。
田珊说孟元明和贺芳虽结婚但未同房,而且孟元明又和田珊有了孩子。”丁一然说。
“安勇的人知道孟元明开水饺馆,目前还不好判断安勇的人是否知道他和田珊的关系,也无法判断安勇的人是否知道孩子是孟元明的。”何晓惠说。
“孩子的事,我觉得知道的可能性不大。”张鹏飞说。
“如果是情杀的话,那两份文件会是什么呢?”苏乐问。
“离婚协议书?”丁一然说
“15年都没有离婚,为什么现在要签离婚协议书?
还有离婚协议书是未签的文件呢?
还是已签的文件?”苏乐说。
“贺芳如果知道孟元明和田珊有个孩子,而孟元明又不肯回家,是有可能对孟元明怀恨在心的。”丁一然说。
“别忘了,根据田珊的说法,孟元明是因为贺芳的父亲贺多的要求而娶了贺芳。
根据贺芳的说法,是因为孟元明父亲的要求嫁给他。
这两个说法不管哪个正确,总归是因为财富而放弃爱情。
15年后的今天,他们会为了爱情而杀人吗?”苏乐说。
“你的意见是因为谋财?”何晓惠问。
“目前还不好确定。”苏乐回答。
“我觉得关于孟元明离开家的真正原因也要搞清楚,说不定和这次的案件有关系。”何晓惠说。
“还有那个律师,是郜永丰吗?”张鹏飞说。
“郜永丰车祸会不会和案件有关?”邓如说。
“如果郜永丰出车祸和案件有关,那车祸也可能有问题。”丁一然说。
“车祸如果也是谋杀的话?
那这个案子就有点意思啦。”何晓惠说。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把这些事串起来。
假设因为某人的某种欲望,郜永丰来找孟元明签署一份文件。
孟元明没签,却签了另一份文件。
这样就使欲望不能实现,所以孟元明被杀。
因为郜永丰知道内情,所以也被杀。”苏乐说。
“嗯,我觉得这个假设是说得通的。”何晓惠说。
“按照这个假设,我们要找的就是欲望。”邓如说。
“可这个欲望是什么呢?”张鹏飞说。
“好了,大家对案件掌握的情况作了仔细的分析和推理,不管那个欲望是什么,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找到的。
接下来我认为可以先从郜永丰入手,郜永丰车祸是不是有疑点?
郜永丰是不是与孟元明见面的律师?
车祸的事交给鹏飞和苏乐,是否见面的事由邓如和一然负责。”
“是。”众人连忙答应。
“目前调查这两个问题,先不要和安勇的人接触,避免打草惊蛇。”何晓惠叮嘱道。
宁山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杜宏达热情的接待了张鹏飞和苏乐。
“请坐,请坐。”杜宏达指着会议桌对面的椅子说。
“给你们填麻烦了。”张鹏飞客气的说。
“哪里,哪里,我们都是一家人,哪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杜宏达从墙边的箱子里拿出两瓶矿泉水放到苏乐他们面前。
“谢谢。”
“不客气,今天二位要了解什么情况呢?”
“我们要了解一下6月24号宁水公路那起车祸的情况。”张鹏飞说。
“哦,我记得那个案子,这几天刚处理完,是我们中队的老张办的,我这就给他电话。”杜宏达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不大一会儿,会议室进来一位皮肤黝黑身材肥胖的中年警察。
杜宏达站起身来介绍说:
“来来来,老张,我介绍一下,这两位是东城刑警大队的警官,张警官和苏警官。”
然后他又拍了拍老张的肩膀说:
“这位就是宁水公路那起案子主办警官张经义。”
张经义落坐后开始介绍宁水公路车祸的情况。
6月24号下午,我们接到群众报案,说是宁水公路50-51公里处发生车祸,一辆渣土车与一辆轿车迎面相撞。
我们赶到的时候,救护车还没有到。
现场的情况非常的惨烈,由于渣土车的底盘比较高,奥迪车与渣土车迎面相撞后,插入了渣土车的底部。
奥迪车的驾驶员当时已经死亡,渣土车司机头部受到撞击,昏倒在驾驶座上。
我们在群众的协助下将他从车里弄出来,送到医院后苏醒过来。
宁水公路是一条双向两车道的县道,道路比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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