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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狼群踪迹(1/2)

 吃过饭,接着寻找,杜云走到高处,希望能借助望远镜发现狼群的踪迹。

他现在只想着赶快抓到狼群,将它们驱赶走,实在没兴趣呆在山上被狼群遛起来没完。

真要是在山上待个十来天,那得吃多少苦?

正如剧中所说,你一去半个月,大青马都想家了,人不想家。

咱这是来山上打猎,没兴趣一直待在山上没玩。

在这山林当中,西北风呼呼的刮着,你可以感受一下那是什么感觉。

要知道现在晚上能到零下了,然后西北风一刮,那感觉特刺骨。

在家里有媳妇帮忙暖被窝,住的温馨惬意,想的话还能有媳妇玩耍。

在这里,杜云只想到冻死狗,寒风呼啸冻死狗。

忽然杜云看向远处,他不是发现狼群,狼群太过精明,这么长时间也没能找到狼群的踪迹。

他看到的是一群野猪。

这可是好东西,对他而言,这就是猪肉,而且是不要钱的猪肉。

略作犹豫,杜云没有上前找死。

一猪二熊三老虎可以看出野猪的厉害程度,当然最主要的是它没脑子,敢跟人拼命。

换成老虎,会审时度势,看着能打就跟你打,不能打早溜之大吉,不会跟人拼命。

不过现在他会怕野猪吗?

开玩笑呢,十名全副武装的猎人,还会害怕一群野猪,该害怕的是野猪。

好吧,它们该害怕的想要逃跑。

它们是没脑子敢拼命,不是明知必死还往上冲。

赶紧回去,跟他们说明情况,自己发现野猪的踪迹。

“你发现野狼的踪迹,咱们必须抓住。”

听到踪迹,一群人顿时激动起来,辛辛苦苦在山上跑来跑去,被狼群溜的跟猴一样,终于发现狼群的踪迹。

“我是发现了野猪的踪迹。”

杜云满头黑线,你们是对踪迹两个字有多敏感,一听到这个词就认为是狼群,我就不能发现其他动物的踪迹。

那也一样,抓不到狼群抓几头野猪也不错,可以用来交差。

算是给队里的人谋福利,让他们尝尝野猪肉的滋味,给他们肚子里增添点油水。

“走走走咱们过去,这次说什么也得抓住野猪,抓不到狼,一群野猪也可以。”

几人笑着跑过去,先派出两人上前查看情况,很快返回,这次发现的野猪是一大家子,足有二十几头。

有几头成年野猪带着一些半大的野猪崽子,正在前方悠闲的拱着土地,寻找食物。

暂时还没有发现他们的踪迹。

那还有什么好说,接着当然是赶紧将野猪抓住。

当即开始分配任务,看他们该如何抓住野猪。

这必须有个陷阱,然后把野猪引过来,等野猪进入陷阱,逃无可逃,才是他们动手抓捕野猪的最佳时机。

若不然面对一群全副武装,还有猎狗相助的猎人,野猪群也不会傻不拉叽冲上来跟人硬刚。

它们是没脑子,不是无所畏惧,明知打不过还往上冲。

设置好陷阱,有人冲上去吸引野猪前来,一枪下去野猪吓的四散逃跑。

然而几头成年野猪却没有逃跑,反而直冲上来,看模样想要跟人拼命。

一群猎人它们害怕,一个猎人还是开完一枪以后没有动静的那种,当然得冲上来跟他拼命。

猎人且战且退,咋咋呼呼狼狈逃窜,仿佛是被野猪群吓到。

那些半大的野猪崽子看到这一幕,很快聚拢在父母身后冲上来,痛打落水狗嘛,谁都会。

既然自己占据绝对上风,它们又怎么会害怕,受到激怒的野猪群很快冲上来。

却不知到底谁才是落水狗。

很快便冲入陷阱当中。

那还有什么好说,一杆杆枪伸出来,打在野猪身上。

原本气势汹汹的野猪群,当时就被打懵了,这是什么情况,它们是追踪敌人,想要将他拱翻在地。

为何现在突然掉入陷阱了呢。

看着周围的同伴一个个倒在地上痛苦挣扎,眼看着活不成了,赶紧转身想要逃跑。

“汪汪汪”,此时早已等待在旁边的猎犬冲上来,对着猪群一阵撕咬,疯狂撕扯,断绝它们后退的可能。

这可把猪群给逼急了,想反抗,一枪枪下去猪群都被撂倒。

再也顾不得反抗,拼命逃窜,可是前有猎狗在身上撕咬,后有猎人冲上来补枪,哪里可能逃得掉。

没一会功夫,二十几头野猪全部送命倒在地上。

然后……

看着这群野猪众人傻了眼。

打到猎物,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该怎么运出去,这是个问题。

他们抓到的猎物不少,这么多野猪他们怎么扛下去,怎么看怎么感觉不可能,至少没有那么容易。

一想到此,他们就苦着脸,不知该如何处理。

杜云提议道“要不然咱们派人下去,喊人上山一起把这些野猪弄回去。”

“行,现在也只能如此。”

安排人下山,赶快找人过来,剩下的人都在这边等着。

这么多野猪在这里,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不赶快派人来,很容易被猎食动物发现,然后跑过来分一杯羹。

他们虽然不惧怕,却也没兴趣跟那些猎食动物一起玩。

有那个时间,咱多去抓几只动物不好吗。

与温顺的食草动物相比,猎食动物危险性大增,躲在暗处给你来上一口,倒霉的只会是自己。

闲着没事,杜云就跟领队的说了声,跑到周围狩猎。

一下子打到这么多野猪,队伍暂时不会行动,单是看守的话,用不了那么多人。

这只是一群野猪,能有多厉害的猎食动物跑过来,根本不可能。

他完全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在周围看看。

拿着望远镜,仔细观察四周寻找猎物。

很快杜云看到猎物的踪迹——一只小麻雀。

杜云略作犹豫,没有选择开枪,就这点小东西,实在没什么肉,又哪里能开枪,直接拿出弹弓射过去。

麻雀应声落地。

一个个的动物被打落在地,全都是麻雀斑鸠之类的,并不值什么钱,也没有多高的食用价值。

至少这些飞禽想要吃饱,你得弄个几十只才有可能。

杜云只能在心中安慰自己,宁吃飞禽三两,不吃走兽一斤,这个还是很美味的。

我信你个头啊,现在吃饱最重要。

别说一斤,你拿个五两猪肉再弄个三两飞禽,看别人怎么选。

傻子都知道选多的那个。

饭都吃不饱,还讲究吃的好,傻的吗。

不过嘛,还好,谁让咱其实并不缺,可以留着自己吃。

说起来他对这个感觉还是很不错的,至少够美味。

特别是用油炸一下,麻雀肉那滋味别提有多好,单是想起来就让他唾液疯狂分泌。

更加卖力的在周围打猎,准备多弄一些回去品尝。

这两年他市场拿着弹弓打猎,弹弓的准确性迅速提升,森林中又有大量的鸟雀,没过多长时间便在森林当中达到不少猎物。

虽都是些鸟雀之类的,没有多少肉,但数量够多,足够他饱餐一顿。

忽然杜云目光一凝,紧紧盯着脚下的一坨便便。

别误会,他不是心理变态喜欢吃这个,而是这坨便便,他如果没有看错,这是狼的,而且刚刚拉出最多一个小时的那种。

狼群就在周围不知躲藏在哪个角落里。

这样的话,杜云目光久久的看着狼便便所在的地方,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找到狼群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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