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肤色增白的军人(3/4)
“好吧,如果你们执意要见戈弗雷,那就见好了,这事不关我的责任,是你们逼迫我做的。拉尔夫,去通知戈弗雷与肯特先生,5分钟后我们就到。”
我们5分钟之后,已穿过了花园小路,走到了那神秘小屋前,门口站着一位蓄胡须的矮个男人,他满脸都是异常诧异的神情。
“上校,这真的是太突然了。”他说道,“这完全打乱了我们的计划。”
“肯特先生,我确实毫无办法,人家逼迫我们这么做,戈弗雷在吗?”
“是的,他就在里边。”他说着,转身带领我们来到一间宽敞的屋子,室内的陈设很简单,一个背向着壁炉的人站在那儿。一看到那个人,我的委托人马上激动地蹿上前伸出手来。
“嗨!戈弗雷,我的朋友,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可是对方急忙挥手让他后退。
“别碰我,吉米!别走近我!不错,你十分惊讶!我和那个骑兵中队的棒小伙、一等兵艾姆思沃斯,已经判若两人了,是吧?”
他的面容的确是不太正常。但不难看出,他曾经是一个五官端正、皮肤被非洲阳光晒得黑黑的帅小伙。可是现在,他那黝黑的皮肤间夹杂着一些怪异的白斑,这让他的肤色看上去白得古怪。
“这即是我拒绝会客的原因。”他痛苦的声音发颤地说道,“对于你,我倒是没什么,可无须你的同伴,我明白你本意是好的,可这样反而会对我不利。”
“戈弗雷,我仅是希望能确知你是平安无恙的。那晚你向我窗内看时,我发现了你,后来我就非常担心,感觉你似乎出了什么事情,就执意要将情况搞清楚。”
“老拉尔夫对我说你来了,我控制不住想要去看看你,我觉得不被你发现才好,后来我听到了你在开窗子,我不得不立刻跑回小屋。”
“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又何必如此?”
“说清楚此事并不困难。”他说着,燃上了一支香烟,“你应该没有忘记,那天清晨发生在布富思普卢的战斗吧,在彼勒托里亚外的铁路西线上,你是否听说我负伤了?”
“是的,但是不清楚具体情况。”
那里的地势恶劣,我们有三个人和本部失去了联络。有安德森、辛普森——就是习惯称呼成秃头辛普森的那个人,另外一个就是我。当时我们正在追击布尔人,可是他们狡猾地潜伏起来了,并偷偷地将我们三个人包围了。他们二人不幸被当场击毙,我的肩膀被猎枪般的子弹击中,然而我还是竭尽全能爬上了马,跑了数里路之后,我因为昏过去而从马上掉了下去。
等到我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周围的天空已经暗下来了,我努力挣扎着站起来,感到浑身非常无力而虚弱。
这时候,我惊讶地望到不远处就有一座房子,很大的房子,有着南非式的游廊以及很多窗户。
当时天气非常寒冷,夜晚袭来时可以让人冻僵的寒冷,你是清楚的。
那种冷简直让人厌恶、无法忍受,根本不像是明快爽利的霜冻,我直感到被彻骨的寒冷袭击,而且马上就会被击倒,最后的希望就是尽全力走到那所房子里去。
我用尽自己身上所有的力气站起来,一步步拖着脚步,因为我当时差不多已失去知觉,我只恍惚地记得爬上台阶,走入一个敞得很开的门,来到一间摆放着几个床铺的大房间,就一头倒在了其中的一张床上, 里还庆幸地哼了一声。
床上的被子并没有叠着,而是已经摊开,可我真的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将那被子向自己颤抖的身上一拉一裹,就睡过去了。
我一觉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早晨,迎接我的不是一个崭新的健康世界,而是一个恍如噩梦般的世界,非洲的阳光透过没有帘的大窗户射进室内,让这间刷成白色的大宿舍显得很明亮。
可是当我的目光落到我眼前的时候,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就在我的跟前,居然站着一个脑袋硕大的像鳞茎球一般的人,而且他的个子矮得像个侏儒,嘴巴里冒泡般急切地说着荷兰语,同时在空中胡乱挥舞着一双变形而丑陋的手,就在他身后站着一帮人,可是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形,一个个长得歪七扭八、臃肿变形,他们对眼前发生的情况,好像感觉很有趣,因为这些妖怪一般的人全发出刺耳的声音大笑着。
看情况,他们全不懂英语,可是情况又必须解释清楚,由于那个大脑袋人愈说愈烈,已经开始怪叫着用他变形的手揪起我向下拽,我的血液直从伤口外溢,可他全然不顾。这个怪物力气出奇地大,如果不是一位年长的负责人,被室内的嘈杂声吸引过来,我真不清楚自己会被他折腾成啥样子。那位年长者用荷兰话责备了几句,那揪我的人便躲开了,而后那位年长者转向了我,他瞪大吃惊的眼睛盯着我。
‘这里,你怎么会跑来的?’他的语气里满是诧异不解地问道,‘请不要动!我明白你已疲惫至极,你肩膀的伤口需要及时医治,我是一名医生,马上会叫人替你包扎。但是,年轻人!你在这里或许还不如在战场上,多少更安全一些。你现在待的地方是麻疯病院,你居然在麻疯病人的床上睡了一宿。’
吉米,我还有必要说其他的吗?
因为战火逼近,这些病人提前一天全疏散了。
第二天,因为英军赶来,病人们又被这位医务主任送回了医院。
他说,虽然他自恃自己有足够的免疫力,可是,他也没有胆量在麻疯病人的床上睡一夜,就像我做的那样。
后来,我被他安置在一个独立的病房内,进行精心地护理,大概一周之后,我便被送到了彼勒托里亚总医院。
你瞧,我的悲剧就这样开始了,当然,我幻想着可以侥幸,可是当我赶回家之后,这些恐怖的症状就在我可怜的脸上出现,我最终没能逃脱受感染的厄运。
朋友,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只有住在一所僻静的、没有任何邻居的房子里,我们有两个绝对值得信赖的仆人。
肯特先生是我们聘请的一名外科医生,他愿意为我们保留这个秘密,也愿意陪我一起住。
我想,也只有如此处理最简单了。
否则,就是另一条极为恐怖的路:和一批陌生人在一起,被终身禁锢,永远与世隔离。
然而,这一切务必绝对保密,不然,就算是在这穷乡僻壤之地,也很可能会引发群众哗然,迟早会将我扭送到麻疯病院里去。
吉米,即使你也不可以说,我父亲今天怎么会让步的,我的确是搞不清楚。
老上校于是指了指我。
“是这位先生,促使我不得不让步的。”说着,他把我递给他的纸条打开了,上面赫然写着‘麻疯’二字。
“我想,他既已了解了这么多,那最安全的方法还是让他全知道的好。”
“的确如此。”我说道,“这样做谁能肯定毫无益处呢?看上去,就肯特医生一个人医治过病人。请不要见怪,请问先生是否是治疗此病的专职医生?根据我的了解,这属于一种热带或是亚热带疾病。”
“我具备一名合格医生的正常知识。”他有点儿不悦,板起面孔说道。
“先生,我并不怀疑你的能力,可是我认为在该病例上,如果可以听一听会诊意见,将是对医治很有帮助的,我想你避开会诊,是担心引来压力而让你交出病人。”
“的确如此。”老上校插话说。
“这一点我早预料到了。”我解释说,“今天,我还带来一位同行朋友,他的谨慎是完全可以信赖的。我曾经帮他做过一些小事儿,所以他本次来不是作为专家的身份,而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来提供他的宝贵意见,他是詹姆斯·桑德斯爵士。”
我的话音一落,只见肯特先生的脸上就流露出隐藏不住的惊喜,仿佛是一名新获升的下级军官,即将会见到首相一样。
“我倍感骄傲。”他小声而虔诚地说道。
“那么,我就把詹姆斯爵士请到这里来了,他现在正在门外马车内等候。上校,关于我们,不妨到你书房去,我来做一下解释。”
在这种精彩时刻到来之时,哦,就显示出我好朋友华生的重要性了。对于我的侦查艺术,他总是善于使用得体的提问或各种疑问的词语来渲染,我那些原本仅是系统常识的侦察术,结果常常被他夸张成奇迹,但你看着一定舒服而充满趣味。现在轮到由我本人叙述,就无人来捧场了。我只能笨拙地完全照实讲述,就好像那天在上校书房里,我面对眼前的几个听众讲述的,其中还有戈弗雷的母亲。
我说道:我的方法就建立在这种假设上面:当所有不可能的结论被你全部剔除以后,那余下来的无论是多么不可思议,也无可否认的就是事实。
那余下的也或许是几种解释。
假如是这样,那就需要不断地去加以证实,直到剩下最后一种依据充足的解释。
我们现在就采用这种办法,对当前的案子进行研究。
一开始,用于说明儿子被他父亲隔离或禁锢在庄园小屋里的原因,摆在我面前的可能解释有3种:他是因为犯罪而逃避;或因为精神失常而不想去疯人院;或是因为患了某种疾病而需要隔离。
此外,我就想不出其他更好的解释了。
接下来,就是把这几个结论进行对比鉴别筛选。
首先,犯罪之说成立不了。因为我很清楚本地区,并没出现未破获案件的犯罪报告。假如说真是未被察觉的犯罪,那么,从家族利益出发,他肯定会被送得远一些,或是送到国外,而一定不是藏在家里,因此,这条思路被我排除了。
其次,是精神失常了,这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小屋内的另外一个人很可能是看守人,他出门之后就将门倒锁,这就加强了这个假设,表示他应当是被强行禁闭。
可另一个角度说明,这种强制并不是很严格,不然这个小伙子不可能跑出来去偷看他的朋友了。
多德先生,你记得我曾经考证论据,譬如向你询问肯特先生看的是哪种报纸,假如是《柳叶刀》、《英国医学杂志》之类的,那就可以帮助我更清晰地思考了。
可是,精神患者在家里,只要是有医生陪同并上报给当局,是合法的事情。
那么,这般拼命保密到底为了什么呢?
所以,精神失常的设想也无法成立。
最后的第3种可能,看上去尽管稀奇,但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
而且在南非麻疯病是很常见的病,因为一场特殊的机遇,这个小伙子有可能被感染上了。
如此一来,他的家人处境就相当尴尬了,因为他们不忍心将自己的孩子交到麻疯病院遭受隔离。
然而,为了不让消息外漏,免遭当局的干涉,那么只有严守秘密。
假如可以拿出适当酬金,要找一位忠实的大夫照顾病人是不难办到的,在夜晚也毫无理由阻止病人出来,这种病的一般症状即是肤色变白。
从以上某些奇怪的现象分析来看,这个假设是很有说服力的,以至于让我真的将它作为已获得证实的事情来行动了。
在我刚进入这里时,发现为小屋送饭的管家手上戴着浸了消毒水的手套,这时我一点疑点没有了。
先生,我只写了两个字,向你挑明你的秘密已被发现,我选择写而不是说,是因为希望向你证明,我的谨慎你完全可以放心。
就在我的这番阐释将要结束时,书房的门一下子开了,那位德高望重的著名皮肤病专家被引进屋来,他那庄重如严冬的面孔,当时居然解冻了,眼睛里流溢着暖融融的人情味儿,他箭步向老上校走去,并和他热切地握了握手。
“通常,我给人带去的总是坏消息。”他说,“不过,今天的消息是个例外,他患得并非是麻烦的麻疯病。”
“你说什么?”
“没错。
他患的是一种典型的类麻疯,叫鱼鳞癣,属于鳞状皮肤病中的一种,一般会对仪容造成影响,而且相当顽固。
然而,它并非不可治愈,更没有任何传染性。
是的,福尔摩斯先生,确实是很巧。
不过,完全是巧合的原因吗?
应该不排除某些未知因素在起作用,或许这个小伙子在接触病人之后,所产生的一种恐惧心理起到某种生理作用,模拟了它所畏惧的东西呢?
无论如何说,我愿意以我的职业荣誉做担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