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约翰华生的回忆录(3/3)
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灵机一动,就用自己的血在墙壁上写下了血字。
或许,这是因为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我打算把警察引入歧路。
当时,我的心情的确轻松而快乐。
我想起来纽约曾发生过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案件,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词。
当时报纸上曾为此激烈争论,有一方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
我就想,这个使纽约人困惑不解的词,或许也会把伦敦人引入歧路。
于是,我便用手指蘸上自己的血,在墙壁上找个位置写下了这个词。
然后,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儿去。
四周一个人也没有,仍然是暴风骤雨。
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突然想到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金戒指的口袋里一摸,发觉它不见了。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是她留给我的唯一纪念品了。
我想,或许是在我蹲下查看德里伯的尸体时,它掉了下去。
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
马车被我停在附近的一条横着的街上,我壮了壮胆,向那房子走去。
我宁愿遭遇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金戒指。
我走到那房子外边,就跟一个刚从那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在了一起。
我只好装作醉醺醺的模样,打消他的疑心。
这便是埃诺克·J·德里伯死前死后的情况。
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用同样的方法对付斯坦杰逊,替约翰·费里尔复仇雪恨。
我清楚,斯坦杰逊当时正在豪理代旅社里。
我在旅社附近巡视了一整天,但他始终没有露面。
我想,很可能是由于德里伯一去不回来,因此,他觉得有些苗头不对了。
斯坦杰逊的确精明诡诈,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防备着。
然而,若他以为只要在房间里不出来,就可以躲开我的追杀,他就错得离谱了。
我迅速弄清了他房间的窗户。
第二天一早,我利用旅社外边小巷里放着的一个梯子,乘着曙色朦胧的时机,爬进了他的房间。
我把斯坦杰逊唤醒,对他说明,很久以前他杀害过约翰·费里尔,而今是他偿命的时候了。
我将德里伯死的具体情形说给他听,而且要他同样挑一颗药丸吃下去。
他竟然不接受我给他活命的机会,他从床上跳起来,企图掐住我的咽喉。
为了自卫,我就一刀直接刺进了他的心脏。
无论采取任何方法,结果都是一样的,因为上天绝不会让斯坦杰逊那罪恶的手挑选到无毒的药丸。
我还有几句话要讲,讲完了最好,因为我知道自己也快不行了。
诛杀斯坦杰逊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我想加把劲工作,积攒路费好回美洲去。
今天,我正把马车停在广场上,突然有一个衣衫破旧的少年打听是不是有个叫杰斐逊·霍普的车夫,这少年说,贝克街221号B有位先生要雇他的马车。
我一丁点儿也不怀疑,就跟着这少年来了。
以后我所清楚的事,就是这个年轻的先生用手铐熟练地把我的一双手给铐上了,铐的是那么有水平,这是我生平罕见的。
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所有经历。
你们可以把我当做一个犯罪分子,不过,我自己却认为,我跟你们一样,是执法的法官。
杰斐逊·霍普的故事叙述得如此动人心弦,他的态度给人的印象又是如此深刻,所以,我们都听得出神了,房间里静悄悄的。甚至两位颇有阅历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兴趣盎然。他叙述完了之后,我们都沉默着呆坐了数分钟,房间里一片宁静,只有雷思维德在速记供词的最后几笔在纸上沙沙地响着。
“还有一点,我想弄明白,就是我们登广告之后,前来领取金戒指的人到底是谁?”福尔摩斯最后问道。
杰斐逊·霍普顽皮地对福尔摩斯挤眉弄眼地说:“我只能说出自己隐藏的秘密,但我不愿牵连朋友。看到你们的广告之后,我也猜测这很可能是个圈套,但我真是舍不得那个金戒指。一个朋友自告奋勇愿意来看一下情况。我想你一定无法否认,这件事他办得漂亮吧!”
“是的,一点儿也不错。”福尔摩斯这样说。
此时,警官严肃地说:“那么,诸位,法律程序一定要遵守。本周四,这个犯罪分子将要提交法庭审判,请诸位届时出席。开庭之前,他由我负责看管。”说着他就按了一下铃,接着,杰斐逊·霍普就被两个警察带走了。福尔摩斯跟我也就离开警察局,坐马车回贝克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