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块血迹之外的血迹(3/5)
经查证,弗纳伊太太确实有躁狂症的危险,而更深一步调查后,弗纳伊太太是在这个礼拜周二从伦敦返回的,她的行程时间与反常行为都说明跟卢卡斯被杀一案有关。
经过多方比对,当局认为弗纳伊太太的丈夫M·亨利·弗纳伊与爱德华多·卢卡斯,事实上是同一人。
不知为何,受害人在巴黎和伦敦两头生活。
弗纳伊太太原籍克里奥尔,古怪易怒,很容易因为嫉妒而发疯。
推测这个精神病人因为发病所以将丈夫刺死,导致这次大风波。
现在并没有完全查清楚事发当晚她的行踪。
但是有人称在第二天早晨查林十字街的火车站上,一名酷似她的女士因为行为疯疯癫癫,被佣人们注意到,所以,相关部门认定是精神病人发作而犯下谋杀罪行,也可能是谋杀罪行引发了她的精神病发作。
目前病人情绪不稳,表述不清,并且没有恢复理智的希望。
更有人证说一位女士曾在本周周一夜里,有一位女子曾经数小时凝视事发地点,可以推测那就是弗纳伊夫人。
在福尔摩斯快要结束早饭的时候,我把这段报道读给他听,问道:“福尔摩斯,你是怎么想的呢?”
他起身在屋里走来走去,然后回答我说:“华生,你还真能忍得住,三天来我什么都没跟你说,因为我也所知不多。现在巴黎这边所谓的这个消息,同样也没什么用处。”
“那总归和卢卡斯的死有点儿关联吧?”
“可以说卢卡斯的死算不了什么,这种小事情跟我们正在做的找信封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
而在过去的三天里面,唯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几天差不多每隔一小时政府就给我发一份报告,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整个欧洲一片安定祥和,还没有什么迹象。
假如这封信遗失了……虽然我认为不可能,但如果真遗失了,又会丢在哪里了呢?
在谁手上呢?
为什么扣着不发呢?
这些问题真的是每天都在敲问着我。
同一晚上的谋杀案和失窃案,真的不过只不过是一个巧合吗?
假如他跟这个事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呢?
假如真的是他拿的,为什么他私人的文件里什么都没有呢?
难道跟那个冒出来的疯狂妻子有关系?
是她拿走的吗?
如此说来,信又可能到了他巴黎的家里了?
我又该怎么不惊动巴黎的警察而取到那封信呢?
啊,华生啊,这个案子可真是两难,我们要对付的不仅有罪犯,还有法律,前途障碍重重,事情又非同小可。
如果能够顺利解决,那肯定是我一生里面最光荣的事情了!
等等,有新情况!”
他匆匆看了一下刚递过来的信,便对我说:“莱斯特雷德那边好像有重大收获,华生,戴上你的帽子,跟我一起去威斯敏斯特教堂那儿去!”
算起来这是我首次到达现场,这是一栋高高的房子,外表古旧,可是严谨大方,看起来又美观又耐用,是18世纪时的风格。
莱斯特雷德侦探正从前面窗户向外望去,一位高个子警察开门让我们进去,莱斯特雷德立刻张开双手热情欢迎我们。
进门一看,地毯上有块丑陋的不规则血迹,而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
还有一块方形小地毯,放在屋内中央,周围是方木小块拼就的旧式地板。
十分光滑干净。
而在壁炉上方的墙壁上,摆挂着满满的缴获的武器,凶器就是在那儿挂着的那把匕首,窗户旁边放着一张看起来价值不菲的写字台,所有的摆设,比如油画、地毯,还有精美的装饰品,都显得十分豪华而且有档次。
莱斯特雷德侦探问道:“你看过巴黎那边的新闻了吗?”
福尔摩斯点点头。
“法国的这些人好像抓住了重点,说得头头是道,应该就是那夫人在当时敲门,是不速之客。因为卢卡斯不经常和外人接触,所以他不能让夫人等在街上,所以就开了门。弗纳伊太太一定是倾诉她如何辛苦寻找丈夫,并且控诉了他,一切都有关联,并且正好匕首就在墙上,用起来十分顺手,但因为没有一击毙命,而椅子什么的也全倒了,并且卢克斯手中还拿着一把椅子,显然是想抵挡一下的,所有情景就好像浮现在面前,事情已经相当清楚了。”
福尔摩斯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看着莱斯特雷德。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还来找我干什么呢?”
“哦,不是讲这个,而是另外一个小细节,我估计你会有兴趣的,因为它很特殊,就是你所说的反常。虽然这个细节可能跟整个事件无关,起码表面上看是这样的。”
“好吧,那请你说说看吧!”
“你明白,一旦这种凶杀案发生以后,我们总是要精心维护现场,派人时刻驻守,不能触碰、挪移或践踏任何物证,事实上也确实没有人碰过。而今早死者需要下葬,调查也已经结束,我们就想清理一下这间屋子了。那块地毯不过是摆在地板上,而不是固定的,我们随便掀了一下,结果……”
“结果什么?你发现了什么?”
福尔摩斯表情紧张起来。
“我打赌你是绝对猜不到的,你看这块地毯,浸透鲜血,是不是?”
“就是这样。”
“但是底下的白色地板却没有任何痕迹!这不是很不寻常吗?”
“没血迹?但应该……”
“是的,你也认为一定会有的对吧,但没有,就是没有。”
侦探捏住地毯的一角,一下掀开,来证实他所说的。
“不可能,地板和地毯上应该有相同的血迹,不可能没有印痕!”
莱斯特雷德侦探因为把福尔摩斯都搞糊涂了而开心大笑:“哈哈!”之后,他继续向福尔摩斯解释:
“那我再给你看一下谜底。没错,确实有第二块血迹,可是,和第一块完全不在一个位置,你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
他边说边掀开地毯的另一角。顿时,那块洁白的地板上褐红色的血迹显露了出来。“福尔摩斯先生,你是怎么认为的?”
“显而易见,地毯和地板的两块血迹本来是一起的,但有人移动了地毯,方形的地毯并没有固定,所以移动起来并不难。”
“福尔摩斯先生,不需要你告诉我们警察这个,我们自己也看得出来,因为这两块血迹的形状确实非常吻合,我需要你告诉我的是,是谁动了这块地毯,又是为什么?”
我看得出,即使福尔摩斯表情茫然呆滞,但内心肯定非常激动。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问:“莱斯特雷德,那个看守的门警应该一直守在这里吧?”
“没错,就 是这样。”
“那么你就按我说的来,细细地查问他一下。却没必要在我们面前,而是把他领到后面的小屋里,就你独自跟他谈谈,也许他还会说出一些什么。你问他为何竟让旁人进来,还留那人单独在屋子里。而不是问他是不是放人进屋,你就直接讲你已经知道有人来过了,直接逼问,同时告诉他除了坦白没有其他办法,你就按我说的这样办!”
莱斯特雷德一走,福尔摩斯它才欢欣雀跃地跟我讲:“你看!华生,我说的有一定道理吧!”他看起来激动振奋,跟刚才的镇静截然相反。他一把拉开地毯,趴在地板上,仔细抚平每一寸地板,甚至用指甲抠着木板。突然,真的有块木板活动了,打开是一个小黑洞,福尔摩斯立刻把手伸进去,却又马上抽了回来,他失望地“哼”了一声,显然洞里面是空的。
“华生,现在马上把地毯恢复原状!”扣上那木板,刚放好地毯,莱斯特雷德的声音就传过来了,他进来看到的情形是福尔摩斯懒洋洋地靠在壁炉架上,无所事事地打着呵欠。
“真抱歉,福尔摩斯先生,让你们都久等了。希望你不会不耐烦。好了,这个家伙已经承认了。麦克弗逊,你给我过来,跟这两位绅士讲一下你干的好事!”
那位站在门口的高个子警察满脸羞愧,十分后悔的样子溜进了屋。
“先生,相信我根本不想做坏事。昨天晚上一位年轻的女士走过来,原来是看错门牌号了。我们就谈了一会儿话,能有一个人来陪我说说话感觉就不那么寂寞了。”
“接着说,怎么样了。”福尔摩斯追问道。
“她很好奇说,想看看凶杀现场,说她之前就在报纸上看过了,这个女士漂亮又伶俐,十分会说话。我觉得带她看一下也没什么关系。谁知道她一见到那片血迹就晕倒了,躺在地上跟死没什么区别。我吓得赶紧到后面去接水,但她始终昏死没醒,于是我就跑到拐角那边的常青藤商店里面买了一点儿白兰地。拿回来的时候,她已经醒了,而且已经离开了。我觉得她是因为感到害羞而不想再见到我。”
“那为什么地毯动了呢?”
“那是我回来时,地毯有点儿褶皱。就是那位倒下的女士弄出来的,地毯并没有被固定不是吗?于是我就把地毯摆好了。”
侦探莱斯特雷德严肃地跟他说:“麦克弗逊,这可是对你的一个教训,你是骗不过我的,你一定以为就这样玩忽职守也没人会发现,但是我一见到这地毯就知道出问题了,肯定有人来过。幸亏你运气好,没有什么东西丢了,不然你就倒大霉了。福尔摩斯先生,真不好意思,为了这点儿小事情就把你叫来,我以为还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可以让你感兴趣呢!”
“没事,我确实觉得很有趣,警官先生,那位女士就来过一回吗?”
“没错,我就见过她一次。”
“她是何方神圣呢?”
“我不清楚她叫什么。她说是看了招聘广告想去应聘打字的,结果认错门牌号了,是位温柔可爱的女士。”
“是位高个子身材的美人吗?”
“正是如此,她年轻美丽,确实是一个大美人。当时她说:‘就让我看一眼吧,警官!’你真是没有办法拒绝,一张嘴巴说话特别甜,本来我真的只打算让她从窗户那儿看一眼就算了,那也没什么关系。”
“她穿着怎么样?”
“很朴实,但也很雅致,是一件从肩一直到脚底的长袍子。”
“那是什么时候?”
“当时天色也刚刚暗下来,我买酒回来时,人们才亮起灯。”
福尔摩斯说:“好的。华生,我们走吧,还有别的地方要去,这件事情十分重要。”
我们从那栋房子那儿走远的时候,莱斯特雷德还留在前屋,而那个认错的警察为我们开了门,这时候福尔摩斯走到了台阶上面一个转身,手中多了一样东西。
警官瞪着这个东西,一脸吃惊,喊出了声:“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