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雷神桥疑案(3/5)
“不承认不能算是证据,是不是?人们不难想象,一个处境这样糟糕的姑娘,她连惊带吓,很可能恍恍惚惚地回了家,她手里拿着枪,她有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就扔到了衣服里。当枪被搜查出时,她或许想予以否认以图息事,可是她无论如何也是解释不清的,推翻这个假设要用什么呢?”
“邓巴本人。”
“或许吧!”
福尔摩斯看了下表,继续说:“我认为,今天上午我们或许能得到必要的许可证,并能搭乘晚上的列车前往达温茄思特,等我会过这位年轻姑娘后,很可能会在这件事情上,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尽管我无法保证可以达到你的预想。”
后来,在获得官方许可的问题上稍有耽误,使得当天没能赶去温茄思特,而去了汉普郡的尼尔·吉布森先生的庄园雷神湖地区。
他自己没有一起去,不过把萨金特·克汶特警官的地址给了我们,他是最早处理现场的地方警察。
这个人长得高而瘦,肤色没有什么血色,神态看上去有点儿诡秘,让人觉得他好像含而不露许多东西。
他说话的时候习惯突然压低声音,好像事关重大,其实全是一些平常话。
不过他虽然有这些表面毛病,还是一个正派诚实的人,清楚个人能力有限的事实,也没有傲慢地拒绝帮助。
“无论如何,福尔摩斯先生,你来没问题,但我不愿苏格兰场来人。”他说,“只要警察一插手,地方警察就算是办案成功,也毫无荣誉可言,而如果失败则更受埋怨了,我听说你是非常公平的。”
“我就不署名了。”福尔摩斯似乎让这位忧郁的警官放心下来,说道:“就算我攻破了疑难,也无须提我的名字。”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你很大度,福尔摩斯先生。我也知道,你的朋友华生先生也是个很诚实的人。那么,我们现在就去那里吧,边走边说,我还要提一个问题,但我只可以对你一人讲。”他向周围探望着,好像很怕什么人听到似的,然后问道:“这案子你不感觉,不利于吉布森先生本人吗?”
“我想到过这点了。”
“邓巴小姐,你是没有亲眼见过,不论从哪个方面说,她都是一个非常好的女人,他很可能觉得他妻子碍手碍脚,这些美国人可比咱们国家的人更擅长玩弄手枪,那手枪是他的。”
“这一点获得证实了吗?”
“是的,那支枪原本是一对的。”
“那么说,是一对中的一支,另外一支在什么地方?”
“他的武器有许多,但没找到和这支配对的,不过枪匣子是装一对枪的。”
“如果真是一对枪中的一支,另外一支总该可以发现吧!”
“我们将枪全摆在他家,你不妨去看看。”
“再说吧!我们还是一同去查看现场。”
以上谈话是在警官的小屋内,这屋已成了地方警察站了。
离开这里走了0.
8公里路程,详细点儿说,是穿过了秋风萧瑟中的一片草原,踏着遍地凋落的金黄色羊齿植物,我们走到了通向雷神湖的一个篱笆门前。
沿着禁猎野鸡地区的一条小径,走到一片空地,我们就望到那座迂回的、半木结构的寓所了,它位于土丘之顶,兼具杜德朝代与乔治朝时期的建筑风格。
我们旁边是一个长满芦苇的狭长小湖,湖的中部最狭、一条马车路顺着石桥穿过湖面,在湖的两侧有一些不大的池沼。
警官走到桥头的时候,停了下来,他用手指着地面说:“吉布森夫人的尸体就躺这个地方。”
“你是在尸体被移动之前赶来的吗?”
“没错,我马上被他们找来了。”
“什么人去找的你?”
“就是吉布森先生本人。当有人高呼出事时,他和其他人一同从宅子内跑出来,他坚持在警察赶来以前不许破坏现场。”
“这很明智,我从报纸上看到枪是在附近开的。”
“是的,很近。”
“距离右太阳穴多远呢?”
“枪口仅靠太阳穴边。”
“尸体是如何倒下的?”
“仰面。没发现任何挣扎过的痕迹,也没发现凶器。只是在她左手里,依然攥着邓巴小姐写给她的小纸条。”
“你是说攥在手里?”
“是的,她的手指极不易弄开。”
“这一点很重要,这说明这条子死者生前就握在手里,而不是被人在死后为作假证塞进去的。如果我没有记错,那条子写得极简短:‘我将于9点到雷神桥。格·邓巴。’是这样的吗?”
“没错,福尔摩斯先生。”
“那个条子,邓巴小姐承认是出自她之笔吗?”“承认。”
“她如何解释此事的?”
“她计划到巡回法庭上做辩护,现在不做任何解释。”
“这个案子的确惹人深思,便条的用意很含糊。”“但是……”警官说,“假如允许我提出意见的话,我以为全案中唯一清楚的就是这张便条的含意了。”
福尔摩斯摇了一下头。
“现在假定条子就是她写的,那么死者接到条子自然是在一两个小时之前了,可条子为何依然还攥在手里呢?她总不至于在会见时还看条子吧?这难道不是很有问题吗?”
“你这么一提,我也感到的确是有点儿奇怪。”“我想坐下来认真地思考一下。”我的朋友福尔摩斯说完,就坐到了身边的石栏杆上,他那警觉闪亮的灰眼睛,同时向周围观察着。他突然一下子站起来,奔向对面的栏杆前,拿出放大镜仔细地检查那石头。
“奇怪。”他说道。
“没错,这栏杆上的凿痕,我们也发现了,或许是过路人凿的吧!”
在灰色的石头上,凿出了六便士硬币大小的白色缺口。显然,这应该是猛击留下的痕迹。
“这需要很猛的撞击呀!”福尔摩斯望着缺口若有所思地说。他那手杖用力敲击了几下石栏,却未留下一丝痕迹,之后说:“的确是猛击所致,并且凿的地方很奇怪,不是栏杆的上面,而是下方。”
“可这儿和尸体相隔最低有15英尺。”
“是的,是有15英尺。或许和本案没有任何关系,可依然值得注意。好了,此处也没什么可看的了,你说周围没发现脚印是吗?”
“福尔摩斯先生,这地面非常坚硬,是踩不出丝毫痕迹的。”
“那我们就先去宅子里,参观一下你说的那些武器,而后去温茄思特会见邓巴小姐后再说。”
吉布森还没回家,我们在他寓所里见到了那位神经兮兮的贝茨先生。他愤愤然地带我们看了,他主人冒险一生积累的那些排列整齐的、恐怖的各式武器。
“吉布森先生树敌很多,其实,只要知道他性格与作风的人,都不会为此感到奇怪。”他说,“他每天睡觉时床头都放着一把上膛的手枪。他性情狂暴,我们大家都害怕他,这位死去的太太也常常被他吓着。”
“他对夫人施用暴力吗?”
“这我倒说不准。可是我亲耳听到他说的那些恶劣的话,杀伤力绝不在动手之下,那是异常残酷的侮辱,甚至是在众人之前说的。”
“在个人生活方面,这位黄金大亨好像不太高明。”
我们在去车站的路上,福尔摩斯突然开口说道:“华生,你瞧,我们了解到不少事实,而且一些还是新发现,不过我依然得不出肯定的结论。
虽然贝茨先生很明显地厌恶他的雇主,我从他那儿了解到的情况却是:事发时他正在书房里,晚餐是在8点半用完的,到那时周围一切应该都很正常。
当然是夜里发现出 的,可事件是发生在条子上写的那个时间,没有丝毫证据,说明吉布森下午5时从城里回来后去过户外。
反而,邓巴小姐承认曾经和女主人相约在雷神桥会面,然后她就拒绝再回答任何问题了,由于她的律师建议她保留个人的辩护等到开庭。
我有几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需要问她,只有见到她本人我才会放心,我必须承认本案对她极为不利,除非一点……”
“福尔摩斯,那是什么呢?”
“即是她衣橱内查出了手枪。”
“什么?”我非常疑惑地说,“我还觉得这证据是最不利于她的呢!”
“错了。我初次读到这点时已觉得奇怪,如今熟悉案情以后,我感觉这是最后立得住脚的凭据了。我们拒绝自相矛盾,只要是自相矛盾之处都是有问题的。”
“我有些没明白你的意思。”
“那好,华生,就把你自己假设成,预谋除掉自己情敌的一个女人:你的计划已经拟好,写下一个便条,对方如约来了,你举起准备好的手枪,你把她杀害了。全部过程都做得很干净利落。此时,你难道不会把手枪及时丢到旁边苇塘里灭迹,反而将枪带回家,尤其是藏到自己的衣橱内,那明显最易被搜查的地方?我说,华生,知道你的人肯定不会说你是个多心眼的人,可就算是如你,也一定干不出如此愚蠢的事情吧!”
“或许一时感情冲动……”
“不,不,那种可能是不存在的。如果犯罪是经过事先精心预谋的,那么销赃灭迹必在策划步骤之内。因此,我感觉我们面临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错觉。”
“不过你的观点必须先解决大量疑问。”
“是的,我们现在就要一个个解决它,只要你转变了观点,那么通向真相的线索,说不定就是这些原来最不利的证据了。就以手枪为例,邓巴小姐说那手枪她从不知道。根据我们的假设来推论,她说的是实话。所以,是什么人把手枪放进她衣橱里去的呢?显然,是那个企图栽赃她的人,而那个人一定就是犯罪人了。你看,一条充满希望的线索一下子不就出来了吗?”
那晚,我们只能在温茄思特过夜,因为手续还没办妥当。
第二天清晨,在乔埃斯·卡明斯先生陪伴下——就是那位崭露头角的辩护律师,我们获准进入监狱探望邓巴小姐。
闻听了如此多有关她的传闻,去会这位美女我还是有心理准备的,不过,她依然让我产生了深刻印象。
我终于明白那位商场枭雄为何可以被她折服,因为她身上的确有一种能制约与指导人的东西,这东西原比他所具有的东西更有力。
她的五官清秀敏感,尤其蕴含着一种说不出的力量,你会以为她虽然也会干出一时冲动的事儿,可是她的素质里具有一种天然的高贵,不由得会让人对她生出好感,甚至接受她的影响。
她肤色是淡淡的雅黑,身材窈窕,体态脱俗而气质端庄。
不过,她两只黑宝石般的眼睛里,却闪烁着无助哀婉的气韵,好像是一只被猛逐的动物,已发觉到周围布下的天罗地网了。
当她知道来探望她并准备帮助她的人,是大名鼎鼎的名探福尔摩斯时,她苍白的双颊终于泛起了一丝红晕,她那瞥来的目光也染上了一丝生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