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失踪的白额马(2/5)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说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餐,通过化验证明,含有大量的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中,吃的也是同样的饭菜,但未有丝毫不良反应。
整个案件的基本事实就是如此,我在讲的时候,没有掺入任何主观推测,尽量避免丝毫的虚饰。关于警署处理这件事采取的措施,现在我向你说一说。
负责调查此案的警长,叫格雷戈里,他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官员。
如果他的禀赋中再添点想象力,那么他就一定可以在那门职业中获得高升。
他赶到了出事地点,马上找到了那名嫌疑犯,并将他逮捕。
找到那个人并不是件难事,由于他住的地方,就是我刚才说到的那一些小别墅中。
他好像是叫菲茨罗伊·辛普森,出身高贵,受到过很好的教育,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霍过很多钱财,如今在伦敦体育俱乐部中做马匹预售员,以此进行糊口。
通过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将总数5000英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
他被捕之后,主动说明他来特穆尔是想要打探关于金斯派兰名驹的一些情况,也希望获得一些关于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信息,德斯巴勒被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着。
关于那天晚上的事,他也没有否认,但却解释说他并没什么恶意,仅仅是希望搞到第一手情报罢了。
当把那条领带拿给他看之后,他的面色马上变得非常苍白,根本无法讲清他的领带是如何落到被害人手中的。
他浑身上下的衣服都很湿,表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在外,而他手杖上端所镶的铅头,假如反复进行打击的话,完全能当做武器,令驯马师遭到那样残酷的创伤而死。
但是,在辛普森身上未发现任何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是有血迹的,这表示曾经至少有一个袭击者身上应该带有刀伤,情况大概就是如此。
华生,假如你可以给我一些启迪,我会十分感激你的。
福尔摩斯凭借他独特的能力,将情况讲述得十分清楚,让我听得不由投入其中。虽然我已了解了大部分的情况,可是这些事情之间到底有何关系,或这些关系到底有怎样重要的意义,我还是看不出来。
“在搏斗时,有没有可能,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而后他将自己割伤了呢?”我发表了看法。
“有这可能性,差不多是这样。”福尔摩斯说道,“如此一来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没有了。”
“还有,”我说道,“现在,我还不清楚警察是什么意见。”
“恐怕我们的推论与他们的意见恰恰相反。”
福尔摩斯又拉回话题说,“根据我的了解,警察们以为,辛普森将看守马房的小马倌麻醉倒之后,用他预先设法复制好的钥匙,将马厩大门打开,将银色白额马牵了出来。
很明显,他是准备将马偷走的。
由于没了马辔头,辛普森就将自己的领带套在了马嘴上,而后,就让门大开着,将马牵到了荒野上,不料半路遇到了驯马师斯特雷克,也可能是被驯马师斯特雷克追上了,如此一来,必然引发了争吵,斯特雷克虽然曾拿着那把小刀进行自卫,但辛普森却未受到什么伤害,辛普森还用他沉重的手杖,打碎了驯马师斯特雷克的头颅。
然后,这个盗马贼将白额马藏在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不然,就是在他们进行搏斗的时候,白额马脱缰逃走,如今正流浪在荒野中,这即是警察们对这桩案件的看法。
虽然这种说法可靠性不大,但任何其他解释却更是不可能。
无论如何,我一旦到达现场,就会快速将情况查清,在此之前,我确实是看不出我们怎样从目前情况,再向前迈进一步。”
在傍晚时分,我们到达了塔维斯托克小镇,塔维斯托克镇仿佛盾牌上的浮雕一般,坐落于达特姆尔广阔原野的中心,有两位绅士在车站上等候我们,他们当中一位身材魁梧,容貌英俊,长着漂亮的鬈曲头发与胡须,淡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
另一位身材较为矮小,但非常机警,干净而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穿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那络腮胡子被修剪得十分整齐,戴着一只单眼镜,此人即罗斯上校,一个著名的体育爱好者,那一个就是誉满英国侦探界的警长格雷戈里。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感到非常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全力为我们探查,我愿意尽所有的力量,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回我的白额驹。”
“有什么新突破吗?”福尔摩斯问道。
“非常遗憾,我们的收获极少。”警长说道,“有一辆敞篷马车在外面停着,你肯定乐意在天黑之前,去看一看现场,我们不妨在路上谈一谈。”
一分钟之后,我们已坐进了舒适的四轮马车内,快捷地穿过这个德纹郡古雅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脑子里装满了情况,一路滔滔不绝地讲着。福尔摩斯偶尔插入一两句话,或者是问一问。我对这两位侦探的对话,颇感兴趣,非常认真地倾听着。罗斯上校却抱臂朝后倚靠着,把他的帽子斜拉至双眼上,格雷戈里将他的观点系统地讲了出来,与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差不多完全相同。
“菲茨罗伊·辛普森,已经被法网紧紧套住。”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认为凶手就是他。同时,我也感到证据还不充足,如果有新进展,这种证据很可能会被推翻。”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如何解释呢?”“我们得出的结果是,他倒下去的时候,自己将自己划伤了。”
“在我们来这儿的途中,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如此推测的。这样一来,情况就非常不利于辛普森了。”
“那是毋庸置疑的了。辛普森既无刀,又无伤痕,但对他不利的证据十分确凿。他对失踪的那匹名驹很关注,又有给小马倌投毒的嫌疑,那晚暴雨中他还外出,有一根异常沉重的手杖,而且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里。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提起诉讼了。”
福尔摩斯却摇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可以轻松地将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何要从马厩中将马偷走?如果他企图杀害它,在马厩内为何不动手呢?他身上是否找到了复制钥匙呢?他的烈性麻醉剂是从哪个药品商处买的?第一,他作为一名外乡人,能将马藏到什么地方呢?而且还是如此优秀的一匹名驹?他让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他本人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他说那张纸是一张10英镑的钞票,他钱包内的确有一张10英镑的纸币。但是,你提出的其他一些疑难问题,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不易解决。他对该地区并不陌生,每年夏天他都会到塔维斯托克小镇住上两次,麻醉剂完全可以从伦敦带来。关于这把钥匙,既然已经完成使命,很可能早被扔掉。至于那匹名驹,说不定就藏在荒野中的某个坑穴内,或是在某个废旧的矿坑里。”
“关于那条领带,他如何说的呢?”
“那条领带,他承认是他的,但却表示早已遗失。然而,有一个新情况可以充分证明,马正是他从马厩内牵出的。”
福尔摩斯侧耳认真地倾听着。
“我们查看到很多足迹,说明在周一的夜晚,有一伙吉卜赛人到过距发生凶杀案地点1.6千米内的地方,周二他们便离开了。现在,我们可以假定,辛普森与吉卜赛人之间产生了某些协议,在辛普森被人追赶上的时候,他难道不可以将马交给吉卜赛人吗?那匹名驹,现在不是可以仍在那伙吉卜赛人手里吗?”
“这当然没什么不可能。”
“正在荒原上对这些吉卜赛人展开搜寻,我也将塔维斯托克镇周边16千米内的所有马厩与小房屋,都一一检查过了。”
“听说,附近就还有一家驯马厩?”
“没错,这一点我们自然不会忽视。由于他们的马德斯巴勒,就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很有利。据传闻,在这个比赛项目中,驯马师赛拉斯·布朗下了很大赌注,再说,他对惨死的斯特雷克并不友好。不过,这些马厩我们已检查过了,未发现他跟此事有任何关系。”
“辛普森与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没什么关系吗?”
“没有一点关系。”
福尔摩斯身子向后靠在车座靠背上,谈话暂时中断。
数分钟之后,我们的马车在路边一座红砖长檐的小别墅前停下,离得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很长的灰色瓦房。
周围是平缓起伏的荒原,荒原被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铺满,一直蔓延至天边,唯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不时地将荒原遮断。
再朝西去,荒原有一群房屋,那即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
除了福尔摩斯之外,我们全从车上跳了下来。
福尔摩斯依然在车座靠背上仰靠着,眼睛远眺着天空,专注而出神地思索着。
我过去碰了一下他的胳膊,他才恍然惊醒,立刻跳下车来。
“抱歉!”福尔摩斯将身体转向罗斯上校,因为罗斯上校正在惊异地望着他,福尔摩斯说道:“我刚才正在浮想联翩。”他的双眼迸射出明亮的光彩,竭力抑制着心中的兴奋,我依据过去的经验,明白他已有了线索,但实在想不出他是从何处发现那线索的。
“你或许乐意马上就到犯罪现场去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道。
“我觉得,我在这里还是先稍停一下,把一两个细节问题搞清。我看,斯特雷克的尸体已抬到这儿来了吧?”
“没错,就在楼上。明天才可以进行验尸。”
“他服务于你这里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是的,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优秀的仆人。”“警长,我觉得死者衣袋内的东西,你已检查过并列了清单?”
“是的,东西都被我放到了起居室,倘若你想看,就去看吧!”
“太好了,谢谢!”
我们一起步入前厅,在厅中间的一张桌子边围坐下来,警长把一个方形锡盒打开,将一些物件摆在了我们眼前:火柴一盒,长两英寸的蜡烛一根,以欧石南根制造的ADP牌烟斗一支,海豹皮的烟袋一个,内装12克长板烟丝,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一块,1英镑金币5个,铝制的铅笔盒一个,纸数张,象牙柄的小刀一把,刀刃异常坚硬而精致,上面刻有伦敦韦斯公司字样。
“这把刀子很有特点。”福尔摩斯说着,将刀子拿了起来打量着,对众人说道:“我觉得,刀上有血迹,这把刀子就是死者所拿着的吧?华生,这样的刀子你一定不陌生吧!”
“没错,这就是我们医生说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也这样认为。刀刃如此精致,应该是做很精密的手术时用的。一个人在暴雨中外出,携带着这种小刀,又未将它放入衣袋内,这的确是件奇怪的事。”
“在他的尸体旁边,我们发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据他妻子说,本来这把小刀是放在梳妆台上的,他离开家门时带上了它,这原本不是一件理想的防卫武器,不过,在当时或许这是他可以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极有可能,这些纸如何解释呢?”
“这些纸,有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有一张是罗斯上校写给他的指示信。还有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37英镑15先令**,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对我们说,德比希尔先生和她丈夫是朋友,日常往来信件经常寄到她那里。”
“德比希尔太太倒十分富有。”福尔摩斯看了一眼**,说道,“一件衣服花22畿尼,可不算便宜哟!不过,这里没什么要查看的了,现在我们应该去犯罪现场了。”
我们步出起居室,过道里有一个女人正等在那里,她急忙走上前来,用手拉了一下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面容瘦削而憔悴,非常明显是最近受到了惊吓。
“警长,他们被抓到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问道。
“对不起,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但福尔摩斯先生已从伦敦赶来帮助我们了,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去破案的。”
“斯特雷克太太,前不久,我在朴里毛思一座公园里见过你。”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搞错了。”
“不!我一定见过你,我可以发誓。你当时身穿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没有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回答道。
“哦,这就完全清晰了。”福尔摩斯说道,道了一声抱歉,就随警长一起走了出来。走了没多远的距离,就穿过荒原到了发现斯特雷克尸体的地方,坑边即是曾挂着斯特雷克大衣的金雀花丛。
“据我了解,那天晚上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不过雨下得非常大。”
“既然如此,大衣就一定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被人放到这儿的。”
“不错,一定是有人把大衣挂到了金雀花丛上。”“这倒需要注意。我看到这里有不少的足迹,不用说,从周一夜晚起,有很多人曾来过这地方。”
“在斯特雷克尸体附近曾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全站在席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