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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失踪的白额马(4/5)

我为了维护我的朋友,正准备对他进行驳斥,但福尔摩斯又走回屋来。

“先生们!”福尔摩斯说道,“我现在已彻底准备好去塔维斯托克镇了。”

我们在登上四轮马车时,有一个小马倌为我们把车门打开。福尔摩斯好像是突然记起了什么,就俯下身向前,拉了一下小马倌的衣袖。

“你们围场内有些绵羊,”福尔摩斯问道,“什么人负责照料它们?”

“是我,先生。”

“近来,你是否发现它们有毛病呢?”

“哦,先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有三只跛足了。”

听后,福尔摩斯非常满意,他搓着自己的双手,咧嘴微微地笑了。

“大胆的推测,华生,但推测得很准。”福尔摩斯在我手臂上捏了一下,说道:“格雷戈里,我提醒你关注一下羊群中的这种怪病症。好了,走吧,车夫。”

罗斯上校脸上的表情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一副对我朋友才能保持怀疑的神态,但是我从警长脸上的表情发现,福尔摩斯的话引起了他的特别注意。

“这个断定,你认为很重要吗?”格雷戈里问道。“不错,十分重要。”

“你还需要我注意什么其他问题吗?”“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不正常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任何超常的反应呀!”

“这恰恰是不正常的地方。”福尔摩斯提醒道。时间过去4天之后,福尔摩斯和我决定一起乘车去温切斯特市,观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在车站旁,罗斯上校如约迎接我们,我们坐上他高大的马车去城外的跑马场。罗斯上校的脸色非常阴沉,态度也十分的冷淡。

“直到此刻,我还没有丝毫马的消息。”上校说道。

“我认为你看到它的时候,总会认得它吧?”福尔摩斯问道。

上校显得极度恼怒。

“我在赛马场已有20年,从未听说过这类问题。”他说着,“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与它斑驳的右前腿,就算是小孩子也认得出。”

“赌注如何?”

“这才是奥妙所在呢,昨天十五比一,但是差额越发小了,现在居然跌至三比一了。”

“哈!”福尔摩斯说道,“很明显,是有人知道了啥消息。”

我们乘坐的马车驶到了看台的围墙边,我看见了赛马牌上参加赛马的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4~5岁为限。

赛程:1英里5弗隆。每匹马交款额50英镑。

第一名:金杯之外获奖金1000英镑。

第二名:获奖金300英镑。

第三名:获奖金200英镑。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戴红色帽子,身穿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戴桃红色帽子,身穿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戴黄色帽子,身着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戴黑色帽子,身着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戴黄色帽子,身着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戴紫色帽子,身着黑色衣袖。

“我们将所有的希望全寄托在你的话上了,将预备好的另一匹马也撤出了比赛。”上校说道,“哦,什么,那是什么?名驹白额马?”

“白额马,五比四!”赛马赌客们高声喊叫道:“白额马,五比四!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他的赛马,五比四!”

“每一匹赛马都编了号。”我高声说道,“六匹马全都出场了。”

“什么?六匹马全出场了?这么说,我的白额马也出来了。”上校极度焦急不安地喊道,“但是,我怎样没有看到它呀,看不到我那种颜色的马过来。”

“刚刚跑过五匹,那匹肯定就是你的。”

我正在说着,从绑马的围栏内,跑出来一匹矫健慓悍的栗色马,它从我们眼前缓缓而过,马背上坐着的正是那位众人皆知的黑帽红衣骑师。

“那马不是我的。”马主人大喊道,“这匹马身上不见一根白毛。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福尔摩斯先生?”

“嗨,嗨,我们先来瞧它跑得如何?”福尔摩斯非常沉静地说道,他拿我的双筒望远镜认真观看了几分钟,“太棒了!开始得太好了!”他又猛然叫喊道:“过来了,它们过来了,已拐弯了!”

我们自马车上望去,赛马一直跑过来,情景非常的壮观。原本紧挨在一起的6匹马,甚至一条毯子能将它们一铺盖上,但是跑至半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便跑至前面去了。但是,当它们跑过我们跟前的时候,德斯巴勒的力气已用完了,而罗斯上校的名驹却直冲而上,矫捷地驰过终点,早超过它的对手6匹马,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排名第三。

“如此看来,那果真是我的那匹马了。”罗斯上校将一只手放到双眼上望去,喘着粗气说道,“我承认,我完全是摸不着头脑。你不觉得你将秘密保守得时间太长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了,上校,你很快就会清楚全部情况的。现在,我们顺便一同去看一看这马。它就在这里。”福尔摩斯接着说道,此时我们已走入磅马的围栏,只有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才被允许进入这地方。“马面和马腿,你只需拿酒精洗一洗,你会看到它便是你那匹银色的白额马了。”

“啊,你真的令我非常吃惊!”

“我在盗马者那里找到了它,就自作主张地让它这样来参加马赛了。”

“哦,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太神秘了。白额马看来很好,很健壮。它几乎从未像今天这样跑得如此优秀。我开始还对你的才能抱有怀疑,真的是非常抱歉。你帮助我找回了马,为我做了件大好事,倘若你把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能抓到的话,你就更为我帮大忙了呀!”

“这件事情,我也做到了。”福尔摩斯沉静地说道。

上校与我全惊讶地望着福尔摩斯,罗斯上校问道:

“什么?你已经把他抓到了?那么他在什么地方呢?”

“他就在这里。”

“什么?这里!在哪里?”

“现在就跟我在一起。”罗斯上校气得面色通红。

“福尔摩斯先生,我承认我得到了你的好处。”罗斯上校说道,“但是你刚才的话,我以为你在恶作剧或是在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发誓,我并未以为你和罪犯有何联系,上校。”福尔摩斯说道,“那个真正凶手就站在你的身后。”他走上前去,将手放置到这匹马光亮的马颈上。

“这匹马!”罗斯上校和我几乎异口同声地高声喊道。

“不错,这匹马。如果我说清楚,它是为自卫才杀人的,那么它的罪过就可以被减轻了。而约翰·斯特雷克根本就是一个不值得你对他信任的人。现在铃声响了,我希望在下场的比赛中,可以稍赢一点,我们再找合适的时间详谈谈吧!”

当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客车便返回伦敦,福尔摩斯详细地讲着周一夜晚发生在达特姆尔驯马厩中的那一些事,以及他本人的解决办法,让大家听得入了神,我猜想罗斯上校一定会像我,感觉这旅程太短了。

“我承认,”

福尔摩斯说道,“我从报纸报道所得出的概念,是彻底错误的,但这里依然存在一些迹象,假如没有受它细节掩盖的话,那原本是十分重要的。

我去德纹郡的时候,也认定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罪犯。

当然,那时缺少确凿的证据,这个我也曾看到。

可我在乘马车,刚巧路经驯马师房前时,我恍然想到咖喱羊肉所具备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你们应当不会忘记,在大家都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当时却正在愣神,依然坐在原地未动。

我是对自己头脑感到吃惊,如此一条明显的线索,我怎么居然给忽略了呢!”

“我承认,”上校说道,“到现在,关于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何帮助,我还是没有看出来。”

它是我推理链中的首个环节。

对于被弄成粉末的麻醉剂,依然是有气味的。

尽管这气味不难闻,但可以察觉出来。

如果它被掺入日常普通的菜肴里面,人在吃的时候是能发现的,因此也就不可能再吃下去,但咖喱恰是能掩盖该气味的东西。

无法去设想,那天晚上夜行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会将咖喱带至驯马人家中去用。

另外一种尤其荒诞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来的时候,恰巧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恰巧遇到能掩盖此种气味的饭菜,这种巧合简直是让人相信的。

所以,就排除了辛普森的嫌疑。

而后,我注意的重点落至斯特雷克夫妇身上。

这天晚上能选择晚餐用咖喱羊肉的,只有这俩人。

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给小马倌单独放进去的,由于其他人也吃了一样的菜肴,都未发生什么不好的反应,那么他俩是谁接近这份菜肴却没被女仆发现呢?

在解答该问题之前,我搞清楚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由于某个可信的推论经常会启发出其他有价值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了解到,在马厩中养着一条狗,不过,虽然有人进来,而且将马给牵走,它居然没有吠叫,未惊动睡在草料棚中的两个小马倌。很明显,这条狗对这位午夜来客是很熟悉的。

我已断定,或说基本上确信,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了马厩,将白额马牵走了。

他目的是什么呢?

很明显,不怀好意,否则,他为何要麻醉自己的小马倌?

但是,我一下子想不出原因。

从前出现过一些案子,驯马师经过代理人将巨额赌注押至自己的马败北上,随后为了欺骗,有意不让自己的马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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